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1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9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辽
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55)。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22.07 元/股(含)调
整为 21.85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和 2022 年 7 月 27 日披
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7)。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393,888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34%,
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4.02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回购
平均价格为 13.53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52,494.19 元(不含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2)。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
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在前述已回购股份存续期间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三年期限即将届满,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529,709,816 股 减 少 至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 - - -
无限售股份 1,529,709,816 100.00 1,522,315,928 100.00
其中:回购账户
股份
股份总数 1,529,709,816 100.00 1,522,315,928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情况,股本结构变动的实
际情况以本次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顺利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