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0 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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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
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
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
业领先地位,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该发行方案为初步方案,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且需完成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H 股上市的备案以及履行香港联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
程序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 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
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
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相结合的方式。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
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IBs)
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发行;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
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情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
(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
次拟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
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发行规模调
整及超额配售事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
案及市场情况等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
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
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
后方可执行。为确保公司到境外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按
照前述监管机构的要求及上市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
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
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
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
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
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
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
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
制(如适用)。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
拨”机制的豁免(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
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
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
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如适用),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
(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
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
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
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
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如有)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预计本次发行的筹资成本中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用、
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印刷商
费用、股份登记机构费用、向香港联交所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等,
具体费用金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与相关中介机构具体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 H 股上市由整体协调人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 H 股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整体协调人、
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公司境内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外
律师、数据安全律师(如需)、审计师、内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
ESG 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如需)、收款银行、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背调及诉讼查册机构、
出口管制律师(如需)、海外律师(如需)及其他与本次 H 股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
东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选聘本
次 H 股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托协议或合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H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可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在研产品的开发及注册、加速全球化布局、运营保障
与管理系统技术升级、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等方面。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之后,如
出现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或基
于公司的发展情况,审慎调配各项目的资金需求。如出现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
的情况,超出部分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证券
监管的规定。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
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
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
的投资计划进度、重要性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
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效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
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
有效期确定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
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
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确认及追认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
同代表公司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向境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就本次 H 股上市提出申
请,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24 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
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项下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孰晚日。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董事会拟在
获得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议案的基础上,
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孙箭华、董事会秘书黄凯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转授权)行使该议案授予
的权利,具体办理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有关的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
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之前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完成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拟
定的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扣除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中
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后,由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若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前存在未弥补亏损,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完
成后的持股比例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计机构的议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 H 股股票发行
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
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
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注册、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送达的授权人
士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
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及委任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书送达的授权人士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依据香港《公
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十六部及《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 310 章)的相
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点,向香港
税务局商业登记署作出商业登记。同时,根据《授权议案》的内容,提请董事会确定的
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处理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并委任陈渟蒽女士作为公司在
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赛诺医疗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需要,对现行《赛诺医疗科学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意修订后的《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
案)》,上述制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
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应公司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
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
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
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
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
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
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
上市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该等
制度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除另有修
订外,现行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
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
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
需要,公司依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
外上市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
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
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辉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辉先生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学习,其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新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批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案”,同意为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
关要求,将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的各董事类型确定如下:(1)执行
董事:孙箭华、康小然、黄凯、陈琳;(2)非执行董事:于长春、王卫;(3)独立非执行董
事:马元驹、李蕊、李辉。上述各董事角色的任期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成员的类型划分经股东会批准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批准。
授权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
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目的,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聘请
黄凯、陈渟蒽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委任黄凯,陈渟蒽为《香港上市规则》
及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负责协助公司在本次 H 股上市后与香港监管机构的沟通协
调等相关工作。根据《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的内
容,提请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香港上市规
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黄凯先生的任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香
港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陈渟蒽女士的任命自聘任协议签署
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通知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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