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0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图新科”或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家明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上
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赤钥
基金”或“受让方”)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
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兴图新科 6,079,36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9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30.19 元/股,股
份转让总价款为 183,535,878.40 元。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家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40,408,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2%,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兴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818,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家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32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2%,其一致行动人兴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818,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146,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79%。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 6,079,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赤钥基金承诺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
“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
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家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以 30.19 元/股的价格向赤钥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6,079,360 股股份
(占
公司总股本的 5.90%)。
转让方名称 程家明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受让方名称
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 6,079,360
转让股份比例(%) 5.90
转让价格(元/股) 30.19
协议转让对价(元) 183,535,878.4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转
价款支付方式
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系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无_____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 转让前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 转让后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份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程家明 40,408,060 39.22 6,079,360 5.90 34,328,700 33.32
武汉兴图投
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合计
上海赤钥投
资有限公司
-赤钥 16 号 0 0 6,079,360 5.90 6,079,360 5.90
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优化股东结构,引入对公司
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认可的投资者。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
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姓名 程家明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
通讯地址
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 5 号楼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
受让方名称
基金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基金备案编码 SAHT29
基金备案时间 2024/3/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33439
91310000MA1K3772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王晓波
成立日期 2016/1/2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营业期限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 西藏华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程家明
乙方(受让方):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转让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将
标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
股份。
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
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但标的股份转让
总价款不做调整。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人民币 30.19 元/股,标的股份转
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83,535,878.40 元(大写:壹亿捌仟叁佰伍拾叁万伍仟捌佰
柒拾捌元肆角整)。
用的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促使上市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
序。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首次发布相关公告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向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 4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
受让方应当将转让总价款 50%的金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让总价款 40%的金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诚意金折抵等额的第二期转让
价款。
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 7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
转让合规确认意见的申请材料。
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后,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的申请及办理过户登记。
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作为兴图新科股东,在
兴图新科享有的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该等
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权利和
义务。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若在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过程中,出现证券交易
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监管部门不允许或不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申请的情形,
双方共同配合将乙方前期已付资金退回乙方,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限于交易手续费、顾问费等)以及印花税等税负(税费按照适用的税务法律法规
确定的金额为准)。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如有)。
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需要的全部审批和授权,本协议约定的需要取得上交
所就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除外。
查封、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不存
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并免受第三人追索;转让方承诺不会亦不得采取可能导
致出现上述情形的行为或者与他人达成相关协议或安排。同时,转让方保证上述
状况持续至交割日,受让方于交割日将享有作为标的股份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一
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标的股份的权利)。
法争议。
努力促进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需要的全部审批和授权,本协议约定的需要取得上交
所就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除外。本协议的签订,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组
织性文件、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的合法资金。
本协议约定的款项。
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在前述期限内,标的股份因兴图新科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最大努力促进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使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积极支持标的公司的健康发展。
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交
所相关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
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赤钥基金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
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目的,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限内,标的股份因兴图
新科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
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权益变动事项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