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65.91 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447.2133 万股
根据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广日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日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发布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告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8)。
(四)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并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临 2024-020)。
(五)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已完成相关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日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七)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440.01 万份,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37.7783 万股。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并提出建议。
(八)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前述 537.7783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回购注销。
(九)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十)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365.91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47.2133 万
股。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
二、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中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降职、退休等原因,从而不具备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
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3.60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
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06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应限
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
权/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2022 年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5 年扣非
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3.0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
限售期
以 2020 年-2022 年三年电梯销量平均值为基数,2025 年电梯销量
增长率不低于 65%;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与市场价格孰低者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2)未达到行权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未
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期所
对应的股票期权 332.31 万份;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
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06.1458 万股。
综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 365.91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47.2133 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
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与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实施了 2024 年年度
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以上现金分红均已派发给激励对象。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前尚未实施完成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则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90-0.75-0.60-0.1=2.45 元/股;若公司在
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前实施完成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则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90-0.75-0.60-0.1-0.4=2.05 元/股。
对因主动离职、降职等原因,从而均不具备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的激励
对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对于被动离职、
退休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上述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
前尚未实施完成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按回购价格 2.45 元/股计算,本次回购金
额共计人民币 10,956,725.85 元。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前实施完成 2025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 按 回 购 价 格 2.05 元 / 股 计 算 , 本 次 回 购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存款利息,具体利息金额以回购协议载明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51,678,362 股减少至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43,144,445 99.00% 0 843,144,445 99.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33,917 1.00% -4,472,133 4,061,784 0.48%
小计 851,678,362 100.00% -4,472,133 847,206,229 100.00%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等
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
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