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
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侯水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55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院长、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省科技顾
问团)副主任。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资深研究员,四川蜀道装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
立性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
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
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其余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我积极参
加董事会各专门会议,出席了所有任期内应出席的专门会议,并充
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提交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提
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
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4 4
战略与ESG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
项,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
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期间,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进行现场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
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充分支持,在股
东会、董事会及其他会议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同
时,公司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时常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蜀道集团、丰田汽车公司共同投资设
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
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上一年度的工作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
于前述原因,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上,同意公司续聘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法启动换届选举程
序。公司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
免程序严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所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
行业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有助于完善公司管
理团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阅有关
文件及资料后,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审
核意见,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
成就。经审慎研究,同意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
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
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
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
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
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
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