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
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度(以
下简称“报告期”)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贾华芳,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襄阳市委委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湖北文理学院经管学院会计与审计学
副教授。2021 年 4 月 1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
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
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分别是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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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会议至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会,为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2025 年第一次至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出席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贾华芳 8 8 4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
情况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新增
与关联方襄阳星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从关联
方购买电力,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能耗指标、降低用电成本、节能减排、
改善环境,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人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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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
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
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通过召开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等渠道,使独立董事深入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
的机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结合
专业知识和自身经验为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4 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通过系统的培训,有效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业
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倾听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日常工作中,留意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投资者对公司运营状况的
关切,并及时向公司传达相关信息,为保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提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性、客观性、定价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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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
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20 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襄阳长源
朗弘科技有限公司将自有车间厂房建筑物屋顶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屋顶
无偿出租给襄阳星源康豪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建成后长源朗弘以国家电网公布执行电价 90%的价格优先向其
采购电站所发电力,以达到降低企业能耗指标、降低用电成本、节能减
排、改善环境的目的。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5 年,项目全周期内预计
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9,250 万元。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该
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共计 18 名激励对象授出 55.50 万份限制性
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议案》
,授予激励对象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50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完成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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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上述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
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
司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3 元(含税),不送红股。
该预案经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认为:“董
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
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
分配政策。”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
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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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
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
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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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贾华芳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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