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的议案》,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
诚”)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于龙斌
(4)历史沿革: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
计厅),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6)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20 年 11 月 2 日,已在财政部、证监会备
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司法鉴定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
保护能力,购买的 2025 年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文件规定。近三年
(2023 年至今)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 4 例,目前 1 例已判决不需承担民
事赔偿责任,尚余 3 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排除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的情况。
(9)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10)业务信息:苏亚金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3.53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0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11 亿元。2024 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38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97 家。苏亚金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
验。
(11)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C38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5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C33 制造
业—金属制品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 621 人。其中,合伙人 42
人,注册会计师 2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1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佳莉,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飞,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初次注册时间 2021
年 4 月,2023 年 9 月撤销注册,2024 年 7 月重新注册)、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2009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市公司 9 家,挂牌公司 10 家。
苏亚金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3 年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1 次,
涉及人员 18 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佳莉 2023 年因独立性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拟签字
注册会计师张鹏飞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美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
公司拟就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苏亚金诚支付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进行了审查,认为苏亚金诚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