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祝勇军先生、刘承斌先生、李健强先生和离任独立董
事罗和安先生、谭燕芝女士、朱开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祝勇军先生、刘承斌先生、李健强先生、罗
和安先生、谭燕芝女士、朱开悉先生的兼职、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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