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审众环)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
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中审众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
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5,961.69 万
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从
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1 名从业执业人员
受到行政处罚 1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国敏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先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谢卉女士,1998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最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制审计费用 76 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内容客观、公正,该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全体董事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