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44,000,000 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282,814,225 股。蓝天集团、李新
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326,814,225 股,占蓝天集团、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89.0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73%。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新华的通知,李新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自然人版)补充协议》,
约定原质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展期至 2028 年 5 月 24 日。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股 占其所 质押融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展 是否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到期 占公司总
(如是,注明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称 股股东 期股数 充质押 日 日 日 股本比例
限售类型) 比例 用途
否 4,400 万股 否 否 2025 年 3 2026 年 3 2028 年 5 月 中国建设银行 94.10% 6.16% 补充流
李新华 月 24 日 月 24 日 24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动资金
驻马店分行
(二)本次质押展期涉及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截至本报告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展 本次质押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期前累计质 期后累计质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份 冻结股份数 限售股份 冻结股份
押数量 押数量 数量 量 数量 数量
蓝天集团 320,442,340 44.84% 282,814,225 282,814,225 88.26% 39.57% 0 78,990,356 0 37,628,115
李新华 46,760,000 6.54% 44,000,000 44,000,000 94.10% 6.16% 0 0 0 2,760,000
合计 367,202,340 51.38% 326,814,225 326,814,225 89.00% 45.73% 0 78,990,356 0 40,388,115
注:持股数量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定期下发的最新股东名册载有的持股数量,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为30,171.4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1%,对应的融资额为22.37亿元;未来
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为251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51%,对应的融资额为2.4亿元。近年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核心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
但近期由于债权人司法冻结,造成银行授信无法正常提款,企业资金调度出现问
题,控股股东将积极的采取相应措施,力争实现企业稳定运营。
事项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1)李新华股权质押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李新华股权质押延期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李新华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李新华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李新华本次股权质押延期系流动性紧张,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蓝天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注册资本 131,929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1999年6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和实业集团有限
股东情况
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经营范围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总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总额 总额 量净额
最近一年 1,356,139 833,316 527,277 688,790 522,823 1,088,735 49,668 48,089
最近一期 1,424,133 905,077 548,410 673,788 519,055 782,147 15,214 43,194
(2)相关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 流动比 速动比 现金/流动负债比 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 重大或有负 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对外担保
债率 率 率 率 授信额度 债 及其对应金额
(1)基本信息
姓名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控制的核心企业或资产
蓝天集团董事长、蓝天 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集
李新华
燃气董事长 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控制的核心企业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银行贷 流动负债 资产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款总额 总额 额 金流量净额
最近一年 1,282,948 930,024 529,277 785,497 352,924 1,090,217 43,051 63,023
最近一期 1,552,834 1,178,496 550,410 947,207 374,338 783,567 28,476 43,348
资产负 流动比 速动 现金/流动 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 重大或有负债 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 对外担保
债率 率 比率 负债比率 授信额度 及其对应金额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豫1702民初17351号;
合同为由对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豫0104
民初21873号;
借款合同为由对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豫0104
民初21954号;
借款合同为由对蓝天集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豫0105民初48770号;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9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豫1702民初16399
号、(2025)豫1702民初16401号、(2025)豫1702民初16402号、(2025)豫1702
民初16404号、
(2025)豫1702民初16405号、
(2025)豫1702民初16407号、
(2025)
豫1702民初16408号、(2025)1702民初16410号、(2025)豫1702民初16411号;
(2025)豫0191民初36364号;
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浙0102 民初39114号;
动人李新华提起5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6)豫03 民初1号、(2025)豫0311
民初13810号、(2026)豫0311民初613号、(2026)豫0311民初614号、(2026)
豫0311民初615号;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2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6)豫01民初21号、
(2026)豫01民初22号;
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津0319民初4962号;
合同为由对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豫0191民初
目前上述案件均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控股股东蓝天集团
正在积极应诉。
情况,且借款人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由于近期债权人司法冻结的情况,造成流
动性出现短缺。
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无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
交易为正常业务产生(详见下表),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单位:万元
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销售房产 9,653.32
房屋租赁 11.68 11.68
(1)李新华本次股份质押展期融资资金用于蓝天集团生产经营,因近期债
权人司法冻结、质押,造成银行授信无法提款,流动性出现短缺。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目前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若上述质押、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
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
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等风险情况,
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