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
业园广兴路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立峰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等签到登记;
(二)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宣布大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
(三)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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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投票表决说明;
(七)推荐股东代表、见证律师一同参加计票、监票;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各议案;
(十)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
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
表决结果;
(十二)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书;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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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
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秘书处,负责股东会有关具体事务。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会签到
表”上签到;
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
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
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
常秩序。
五、股东对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
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
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
过 5 分钟为宜。由于股东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
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
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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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
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
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关机或无声状态。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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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面对国内宏观经济复苏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及市场需求波动等多重挑战,公
司作为余姚地区固废处置和绿色能源供应的主力军,始终坚守 “提供清洁、高
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的宗旨。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带领下,紧跟国
家“双碳”战略步伐,继续发挥公司固废处置的技术优势和区域优势,坚持以高
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生产经营、
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与团队建设;紧跟资本市场步伐,全年业绩整体保持良好发
展态势,现将 2025 年经营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25 年公司工作回顾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82.3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12%,营业成本
加 10.67%;其他业务收入 6,393.54 万元,比上年增加 7.95%;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 17,238.22 万元,同比增加 0.38%,扣非后净利润为 10,612.85 万元,同比下
降 31.42%;年末总资产规模 153,709.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37,166.16
万元、分别同比减少 2.13%、0.26%;基本每股收益 1.08 元,同比增加 0.93%。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有所下降系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下
降;又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销售量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同比
也有大幅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下降较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
主要系公司顺应资本市场发展,长期股权投资和价值投资,于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通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收益取得较好业
绩。
(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
安全永远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严格照着《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把安全合
规放在第一位,搭起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防护网。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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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岗位,都签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全年组织了政府的安全培训、外
包队伍进场培训,还有有限空间、消防、防汛等应急演练,加起来一共 23 场。
每一次演练都模拟真实场景,从报警到救援再到善后,每个环节都抠得很细,就
是要让大家真的会应对突发情况。公司持续执行安全例会,每月定计划、抓落实,
加大安全考核和监督力度。5S 管理也持续推进,通过改善环境来规范大家的行
为,让企业管理更标准、更透明。中心化验室编了危化品使用手册,还建了实验
室隐患排查台账,把安全管理往前移。新投用了离子色谱仪、电位滴定仪等设备,
检测周期大大缩短。技术部给特种设备建了台账,从注册、使用、检验到报废,
全流程管起来,确保设备不出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或环保违法违规事
件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生产运营统筹协同,在稳产能、提效能、绿色转型等方
面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在设备不断进行技改的同时,通过持续优化生产方式,严
格把控运行参数,周期性开展数据对比分析,常态化开展运维工作,有效延长了
垃圾炉连续稳定运行周期,提升了生产效率。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公司严格
遵守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始终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在满足环保标
准的同时,严格控制环保耗材消耗,精细化调节药剂投加量,强化全过程管控,
实现成本与效益最优平衡。依托设备升级改造与高效运维保障,公司蒸汽供应持
续稳定可靠,充分满足下游企业用热需求,有效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公司坚持把技术改造作为稳生产增效益和提高环保要求的重要手段。飞灰无
害化处置项目一期稳定运行并达设计产能,二期扩容改造有序推进,实现飞灰零
填埋,进一步推动飞灰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同时也增加公司经营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大技改,例如 6 号炉水冷墙水冷灰斗改造、4 号炉除尘器
更换、3 号机冷凝器扩容改造、3 号炉 5 号炉增加二烟道水力吹灰、DCS 系统内
部的程序编辑与画面组态、优化了 ACC 系统等。通过这些技改,不但实际产能得
到了有效提高,增加了垃圾炉连续稳定运行的时间,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提
高了环保辅料的使用效率,推进了生产运营的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还有效降
低了设备维修成本和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稳固了企业的生产运营,真正实现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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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保、降本增效的双重效益。
做好服务是公司发展的永恒主题,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热源是我们的责
任。公司肩负着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小曹娥电镀园区用户的供热担子,不断优化服
务理念,升级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有用户反映用汽量增大后压力不稳,公
司马上对相关管线进行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确保
管道、仪表不出故障,所有供热管道都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公司注重客户关系
的维护,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夯实治理根基,应对监管新规,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公司
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监管要求,完成监事会职能转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平稳
过渡,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计 25
项制度,并高效完成工商变更,推动治理架构全面符合现代化监管导向。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 3 次业绩说
明会,投资者可以在业绩说明会上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公司管理层提问,获取关
于公司业绩、业务发展、市场前景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公司一直注重对投资者的
回报,2025 年中期已实施现金分红人民币 0.48 亿元(含税),公司自 2021 年
公司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凝心聚力充分激发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才结
构持续优化,在人才储备上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双管齐下。实施生产岗位
等级晋升制度和优化补充小指标竞赛项及奖惩内容,全面推进培训工作,制定年
度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对部分岗位开展“理论+实操”双轨培训。全年组织特
种作业员工外训考证,涵盖高压电工、低压电工、司炉证等关键资质。根据行业
标准和公司实际,调整了薪酬体系,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优化企业管理制度,
强化管理水平, 2025 年度公司共颁布《供应商管理制度》等 6 份制度。企业文
化建设有声有色。举办员工生日聚餐、组织员工团建活动,发放员工节日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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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员工归属感与企业凝聚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82.3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12%,营业成本
加 10.67%;其他业务收入 6,393.54 万元,比上年增加 7.95%;归属母公司净利
润 17,238.22 万元,同比增加 0.38%,扣非后净利润为 10,612.85 万元,同比下
降 31.42%;年末总资产规模 153,709.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37,166.16
万元、分别同比减少 2.13%、0.26%;基本每股收益 1.08 元,同比增加 0.93%。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有所下降系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下
降;又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销售量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同比
也有大幅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下降较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
主要系公司顺应资本市场发展,长期股权投资和价值投资,于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通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收益取得较好业
绩。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多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不断提升
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科学指导利润分配,坚持以稳定分
红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投资者中取得了很好的评
价,维护了公司在社会、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会议召开情况,保障决策有效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与 “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运作的核心枢纽,以规范运作、高效履职为己任,对会议筹备、组织、决议
执行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全年高标准、严要求统筹筹备并组织股东会 3 次、
董事会会议 5 次。会上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切实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程序的合规性与执行的高效性。同时,董事会有序组织并完成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任、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过渡、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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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制度方面,健全内部治理体系
为顺应监管新规要求,董事会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监管要求,
主导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计25项制
度,并同步推进公司顺利完成监事会职能转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平稳过渡,牵
头完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优化。
(三)履行信披义务,杜绝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了各项信息
披露工作,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共披露临时公告38次,定期报
告4次。 同时,董事会高度重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强化公司保密和合规意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
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参与相关培训,提升董事尽职意识
为持续精进公司治理水平、夯实科学决策根基,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参与多场高水平外部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活动。培训内容兼具前瞻性与实
操性,涵盖财务战略规划、并购重组实务、最新监管规则解读及金融前沿趋势洞
察等核心板块。通过与行业专家深度交流、对标先进企业管理经验,有效拓宽了
管理层视野、更新了治理认知,为公司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前
瞻性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借鉴和实践参考。
四、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
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绿色能源发展的政策,为垃圾焚烧热电联产行业注入
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同时电力市场化交易也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挑战与机遇。公司
坚持在董事会指导及经营层的精心管理下,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巩固核
心竞争优势,发挥公司固废处置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区域优势,提升固废处理“减
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领域的精细化水平,积极开拓固废领域新业务;坚持技
术改造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统筹平衡垃圾炉与燃煤炉的产能,以精细化管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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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电力市场化交易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降本增效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确
保 2026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违法事件发生。
(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夯实防范根基
管线、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责任制度、月度安全例会、5S 现场
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继续制定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
应急演练,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筑牢安全防火墙,夯实防范根基。确保无重大安
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
(二)统筹协调降本增效,提高运营效益
《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十年的建设时间表 ,
到 2030 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到 70% 左
右;到 2035 年,全面建成该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
适应电力市场化交易给公司发展带来挑战与机遇,公司将继续提升企业管理水
平,降本增效,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业绩。一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
理体系、管理机制等,做精做深管理,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二是强化成本管
控,聚焦采购、生产、运营全流程降本;三是进一步提高现场综合调度生产工况
能力,保障优先垃圾炉运营,合理调度安排垃圾炉与煤炉的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
提升垃圾炉运行周期效率,提高生产效益;四是在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下,优化生
产运行参数,通过技术改造与精益运营,减少能源消耗。
(三)聚焦绿色项目攻坚,强化技改创新驱动
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全力推进飞灰无害化处置二期扩容改造,确保 2026 年
度达成设计产能;提速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拓展固废处置业务边界。加大研发投
入,提升环保治理效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优于行业标准。深化技术创新与应
用。聚焦垃圾焚烧高效化、智能化转型,引入智能焚烧控制系统等技术,优化燃
烧效率,降低能耗与环保辅料消耗。
(四)践行以人为本理念,追求和谐发展
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支持人力资源部门协同其他部门引进领域高端人才;实
施“核心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业务骨干、技术能手,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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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岗位,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团队结构。制定多方位培训计划,推动跨部门
培训交流,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厚植企业文化底蕴。传承“团结、务实、高效、
创新”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结合公司绿色发展战略,新增“绿色担当、创新进取”
的文化内涵;支持行政人资部组织团建、生日会、技能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归
属感与凝聚力,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文化价值,塑造“负责任、有温度”的企业
形象。
(五)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传递公司价值
优化“三会”运作效能,进一步完善会议决策流程,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精
准。顺应新《公司法》及董秘监管新规要求,推动内控体系与治理架构深度融合。
支持组织业绩说明会,推动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负责人常态化参与,解读行业
趋势、项目进展、经营策略,提升信息透明度。依托投资者热线、e 互动平台等
渠道,主动传递公司长期发展价值,强化投资者保护,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
公司信息。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安全生产体现在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如果因自然灾
害及运行、维护不当发生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供热企业的
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
行,如果出现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力时,
可能会造成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
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
责任人,制定了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且通过了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
并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
置,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前
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
罚。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但一旦出现未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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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
大的损失。
(二)环保要求提高的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作为能源生产与消耗的重要主体,其排放物对环境质量有着显
著影响。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辅料消耗将不断增加。环保
设备的运行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导致能源成本上升。这些运营成本的增加,在
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未同步提高的情况下,将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降低企业盈利
能力。另外,需要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以适应环保要求的提高。垃圾焚烧热
电联产企业一旦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就极有可能面临环保部门的行政
处罚。报告期内,公司防止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因环保
问题受到处罚。
(三)垃圾原料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生活垃圾是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生活垃圾的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
营效益。公司处理的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运送至公司,其供应量
主要受到余姚地区的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及生活习惯的影响。现阶段,公司
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增长,但不能排除随
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
圾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甚至下降,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公
司将根据环保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积极开拓固废来源,努力满足垃圾炉的
生产经营要求。
(四)项目投产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炉扩建项目”已整体投入运行,“燃煤热电联产三
期扩建项目”也建设完成。上述项目可行性虽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的讨
论及审议通过,但项目投资是基于以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
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
司的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
盈亏平衡点的收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注重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守企业使命与社会担当,将社会责任融入经营发展全过程,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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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时代要求。一是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公司
长期坚持回馈社会,已连续多年向余姚市慈善总会小曹娥分会定向捐款;二是切
实保障员工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的
薪酬体系与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搭建成长平台,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三
是坚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技术改造与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
污染物排放,加强厂区环境治理,扩大绿化面积,打造生态友好型厂区;四是坚
持诚信合作共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商业道德规范,秉持诚信经营原则,与供
应商、客户及行业伙伴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行业健康
有序发展;五是重视投资者权益与回报,规范公司治理,坚持稳健经营,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持续、稳定的经营业绩回馈投资者信任。通过全方位、
常态化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为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
当前绿色能源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2026年,公司将紧紧围绕
国家 “双碳” 战略目标,持续聚焦固废综合处置与能源供应主业,立足既有技
术积淀与区域优势,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着力降本增效,保障在
建项目按期投产、稳定运营,为周边园区企业提供持续、安全、可靠的热源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固废处理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运营水平,推动运营
管理精细化、产业发展集约化,以实干实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效益。
新的一年,在股东单位的鼎力支持和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将以更坚定的信
念、更务实的作风,聚焦核心、深耕主业、挖潜增效,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
持续发展能力,全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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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务实进取,坚持技术改造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确保各个项目顺利完工,稳健为
周边园区企业提供可靠的热源,各项工作平衡有序推进,安全环保生产形势平稳
可控,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282.34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12%,营业成本 14,815.82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61%。主
营业务主要是电力和热力的收入为 25,888.80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69%;主营
业务成本 14,815.6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67%;其他业务收入 6,393.54 万元,
比上年增加 7.95%;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7,238.22 万元,同比增加 0.38%,扣非
后净利润为 10,612.85 万元,同比下降 31.42%;年末总资产规模 153,709.16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37,166.16 万元、分别同比减少 2.13%、0.26%;基
本每股收益 1.08 元,同比增加 0.9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有所下降系受煤热价
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也有所下降;又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
销售量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同比也有大幅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下降
较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长,主要系公司顺应资本市场发展,长期股
权投资和价值投资,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收益取得较好业绩。
一、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成,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天健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22,823,424.05 359,183,006.38 -10.12 361,491,133.59
利润总额 198,806,765.20 197,985,697.90 0.41 212,759,68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6,128,463.78 154,756,224.83 -31.42 179,146,938.0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537,091,589.08 1,570,542,003.81 -2.13 1,514,985,304.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7 0.93 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7 0.93 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2 13.00 -0.18 15.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 3.81 个百
产收益率(%) 分点
三、2025 年度主要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2025 年 2024 年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动比例(%)
货币资金 11,359.69 16,516.25 -31.22 系银行存款减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431.19 27,355.30 33.18 系理财投资增加
应收账款 7,567.90 9,099.62 -16.83
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
预付账款 90.96 127.68 -28.76
其他应收款 54.83 55.93 -1.96
存货 788.03 788.79 -0.10
其他流动资产 8,026.87 13,034.42 -38.42 系大额存单到期赎回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181.35 1,919.44 13.65
固定资产 78,207.17 74,413.89 5.10
在建工程 4,841.04 4,968.80 -2.57
使用权资产 173.08 119.83 44.44 系增加租赁所致
无形资产 3,750.08 3,873.98 -3.20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长期待摊费用 37.70 65.98 -42.86 系资产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24 4,714.29 -95.77 系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固所致
应付票据 2,420.49 1,679.15 44.15 系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系质保证到期支付应付款减少所
应付账款 4,962.04 9,141.99 -45.72
致
合同负债 24.73 9.92 149.29 系设备采购预付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700.37 638.43 9.70
应交税金 1,088.81 1,056.51 3.06
其他应付款 118.36 159.36 -2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递延收益 3,705.13 3,034.77 22.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94.79 1,888.30 -4.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55.19 1,797.99 -13.50
股本 16,000.00 16,000.00
资本公积 54,160.82 54,160.82 0.00
盈余公积 8,059.46 8,059.46 0.00
未分配利润 58,945.89 59,307.67 -0.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166.16 137,527.95 -0.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3,709.16 157,054.2 -2.13
(二)损益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本期与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上期增减 备注
变化(%)
营业收入 32,282.34 35,918.30 -10.12
营业成本 14,815.82 13,394.61 10.61
税金及附加 494.76 381.78 29.59 系房产税及环保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60.64 67.29 -9.88
管理费用 5,184.90 4,932.82 5.11
研发费用 1,145.67 1,292.48 -11.36
财务费用 -62.69 -368.58 -82.99 系银行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18.93 -93.98 -79.86 系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0.00
加:其他收益 1,091.32 1,466.80 -25.60
投资收益 3,189.29 1,501.33 112.43 系理财投资收益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损
-159.91 -144.02 11.03
失以“-”号填列)
营业利润 19,895.86 19,809.26 0.44
加:营业外收入 2.20 19.32 -88.61 系减少了赔偿收入所致
减:营业外支出 17.39 30.01 -42.05 系统减少捐赠支出所致
利润总额 19,880.68 19,798.57 0.4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所得税 2,642.46 2,626.06 0.62
净利润 17,238.22 17,172.51 0.38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有所下降系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也有
所下降;又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销售量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
同比也有大幅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下降较多。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
长,主要系公司顺应资本市场发展,长期股权投资和价值投资,于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收益取得较
好业绩。
(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目 收 入 成 本 毛利率 收 入 成 本 毛利率
蒸汽 18,678.85 9,348.06 49.95% 23,688.66 9,964.30 57.94%
电力 7,209.95 5,467.62 24.17% 6,307.10 3,423.45 45.72%
垃圾处
理
其他 1,998.38 0.14 99.99% 2,059.94 0 100.00%
合计 32,282.34 14,815.82 54.11% 35,918.30 13,394.62 62.71%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4,725,179.13 元,比上期减少
-75,548,071.97 元,主要系大额可转让存单到期及固定资产投资支付的减少所
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306,125.00 元,主要系增加红利发放
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 年 3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要求编制了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18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5年度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82,174.65元,按照《公司
章程》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度新增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分红和2025年半年度合计176,000,000.00元后,期末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考虑到2025年半年度公司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
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96,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累计占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并简
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额
度、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
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
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
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
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 、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李春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应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会对李春华女士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春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的人数少于《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春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李春华女士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
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二、候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宁波世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李思铭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相应继任因李春华女士辞去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所对应的专门委员会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董事辞职
离任暨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
茂能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议案八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对 2025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领取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备注
四、其他规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案
附件 1:董事李思铭女士简历如下:
李思铭,女,199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月至今任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思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系董事
长李立峰先生女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