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4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共计 550 万元。公司将依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和有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收到江
(〔2025〕苏民终 244 号),现将具体情况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赵闯的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赵闯:
元、翻译费 6,500 元、律师费 150 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公司将第 1 项诉讼请求中赔偿损失金额变更为 6,012.65 万元,
并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赔礼道歉声明;
发项目技术资料。
(〔2023〕
苏 02 民初 281 号),作出如下判决:
(一)赵闯立即删除其非法复制、存储的凯龙公司图纸、技术文档及研发项
目技术资料,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停止侵害的时间持续
至该技术秘密为公众所知悉为止;
(二)赵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
失 500 万元;
(三)赵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理费
用 50 万元;
(四)驳回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诉。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
大诉讼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5-0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民终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赵闯应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合理费
用共计 550 万元。公司将依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3〕苏 02 民初 281
号);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