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第十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根据该要求,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
总收入 29.6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二)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过去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划财务部提交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后,就上述审计工
作计划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
计划制订详细、切实可行,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以及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可
有力保障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位委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
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
员会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深入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并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保证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