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 华资实业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0 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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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6-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到期归还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行流动资金贷款后,申请续贷不超过 4,000.00 万
元。
  ● 上述融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融资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累计超
过总资产的 30.00%。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
身融资担保,相关融资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融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保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
性,维护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
  一、本次融资概述
  (一)本次融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编号:临 2025-013)。
  鉴于上述融资到期,公司拟到期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东河支
行流动资金贷款后,申请续贷不超过 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融资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浮动点数确定。
  融资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担保形式:以公司自有的机器设备及公司持有的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担保事项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
  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融资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及资产质押、担保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签署相关合同。
  三、公司累计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融资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累计超过总
资产的 30.00%。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融
资担保,相关融资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保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
维护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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