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栾大龙)
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
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为公司运营
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栾大龙,男,汉族,1964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
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1986 年至 1988 年,任湖南株洲
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2002 年至退休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
院研究员;曾任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届满 6 年。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二)任职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
会的工作,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工作
中严谨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
研究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项目的研讨,对公司意向性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出席了全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工作中严谨履行职
责,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文件进行了
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 次专门会议,
重点针对公司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华菱通宝业务暨关
联交易、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
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与审计
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以保障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满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
司进行考察和业务赋能,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
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多
次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华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华菱通宝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
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交易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
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4,424,000 股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2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34,28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
司经营需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
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核,中审众环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本
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
人任职资格复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健康
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栾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