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9 1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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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6-18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格为 3.09 元/股
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人员。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7,455.7935 万股的 2.73%。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13.27%。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
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票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
票(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披露后授予)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财务顾问上海
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监事会于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向董事长谭文钊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
露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对外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
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其他激励对
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
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关于公司拟向总经理兼董事林登灿先生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向林登灿先生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 特 别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556 万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按照《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
量为 86 万股。因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离职激励对象离职,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5 万股。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财务顾问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二)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ZL10024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 2025
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年净利润为 11,072.49 万元,满足预留授予部分
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限售期   4,8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
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 名激
 个人层面解除                      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良,满足 100%的解除限售
  限售比例                       条件,对应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         售数量为 86 万股。
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之后,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
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
万股,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数量由 1,124.00 万股调整为 1,117.00 万股,首次授予登记人数由 49
人调整为 48 人。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回购
注销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5 万股,上述回购
注销事宜须经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及流通安排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 人;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三)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的 占已获授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合计                172       86      50%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拟解
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 6 人,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86 万股。同意为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 8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
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2024 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除限
售的各项条件已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 人,合计 86 万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尚待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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