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康华专审 B(2026)A12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三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康华专审 B(2026)A12 号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科
技”)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蓝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关
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蓝黛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黛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
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黛科技编制的《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
Add:39F,Chongqing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NO.1 Caifu A.V. Yubei District China. 401121 Tel:023-63870921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重大方面反映了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报告仅供蓝黛科技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送: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附件: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 册会计 师:吴良辉
(特殊普通合伙) (签名并盖章)
中国 * 重庆 中国注 册会计 师:邹欣红
(签名并盖章)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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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一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39层 邮编:401121 电话:023-6387092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简介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集团”)是由其前身
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
系朱堂福、熊敏于 1996 年 5 月 8 日在重庆市璧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共同出资,
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重庆市蓝黛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计 31 名作为发起人认购,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56,000,000 元,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重庆市璧山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9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7.67
元,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过历年的增发新股、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 100 号。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实施动力传动业务和触控显示业务双主业协同发展模式。
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零部件、汽车变速
器总成及其齿轮轴等零部件、汽车发动机平衡轴总成及齿轮轴零部件、汽车发动机缸体、
转向器壳体等相关产品,其中新能源减速器、汽车变速器总成、汽车发动机平衡轴总成
装配所需的主要零部件齿轮、轴、同步器及壳体等均由公司自主研发与生产。公司主导
产品涵盖新能源汽车、燃油乘用车、商用车三大门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汽车主机
市场。
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触控模组、显示模组、触控显示一体化模
组、盖板玻璃、功能片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工控终
端、物联网智能设备等信息终端领域。
二、股权变更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以下简称“原实际控制人”)
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与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产投”)签订了
《关于转让方朱堂福与受让方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证人熊敏、朱俊翰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朱堂福先生向江东产投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 117,38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1.48 元/股,转
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347,556,840 元。
同日,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与江东产投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
约定自股份交割日起,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包
括朱堂福先生所持剩余 8,877,320 股股份、熊敏女士所持 65,600 股股份、朱俊翰先生所
持 74,665,6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三、业绩承诺的约定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八条业绩承诺有关约定:
原实际控制人就蓝黛科技在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年期间(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做出承诺,具体为:
第一期:2025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二期:2025 年及 2026 年两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18,000 万元。
第三期: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原实际控制人承诺,蓝黛科技在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每年度的应收账款实际
回款金额占当年度期初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 80%。若当年度实际回款金额比例
低于 80%,则朱堂福先生、熊敏女士、朱俊翰先生应于收到书面通知 1 个月内向乙方现
金补偿,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当年期初的应收账款余额×80%-当年实际回款金
额。
四、承诺完成情况
(一)净利润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元
年度 2025 年度
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4,801,913.71
非经常性损益 43,602,395.56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承诺数据 80,000,000.00
完成情况 完成
经审计的报告 康华表审(2026)A49 号
(二)应收账款回款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元
年度 2025 年度
当年度期初的应收账款余额 1,200,634,073.75
应收账款实际回款金额 1,189,421,877.04
本期回款比例 99.07%
承诺数据 回款比例不低于 80%
完成情况 完成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