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
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所”)成立于
恋炯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勤所从业人员总数 6,133 人,其中合伙
人 214 人,注册会计师 1,16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27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德勤所长期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执业水平得到行业认可。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18 万元。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德勤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对重大审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实。
经审计,德勤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及时的沟通,确
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
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据此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重点关注事项及未决
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勤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
年报审计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四)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