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瑞诚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 名;
计)12,661.0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55.62 万元;
产均值 248.9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
主,2024 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12 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为 1 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