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9 16:10: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6-2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 2023 年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决定对公司和艾路明先生立案。
胜、张泉、王栎栎、张云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
            (鄂处罚字〔2026〕8 号)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事
先告知书》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路明、卢胜、张泉、王栎栎、
张云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及其时任
实际控制人艾路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
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
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三特索道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三特索道相关关联关系情况
  三特索道案涉期间控股股东为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当代城建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当代集团)百分之百控股当代城建发,因此当代集团为案涉期
间三特索道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代集
团为三特索道的关联法人。
  二、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年
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自 2019 年以来,因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的资金需求,三特索
道将资金汇入当代集团指定的收款主体,资金最终转至当代集团及其
关联方、合作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 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1.89%。2021 年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
的发生额为 19.0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1.67%。2022
年 1 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 5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八十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三特
索道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二)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用发生额 14.23 亿元,占三特索道 2019 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
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3.7 亿元,占 2020 年年度报告记载
的净资产的 25.59%,年底占用余额为 0。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
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三特索道
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
项。三特索道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
事项,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 2019 年至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直至 2022 年 4 月
回函的公告》中披露。截至 2022 年 4 月,三特索道已全部追回当代
集团占用资金及利息。
  上述违法事实,有三特索道相关公告、付款指示函、相关主体出
具的情况说明、借款协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三特索道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未及时披
露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
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
违法行为。
  三特索道时任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在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多次
要求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存在指使三特索道 2020 年
度报告重大遗漏、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
及时披露的情形,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三特索道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和
第四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具体如下:
  卢胜在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三特索道董事长。根据《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
       。卢胜在 2019 年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
作的第一责任人”
支持,并在有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是 2019 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泉在 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任三特索道总裁,2020
年 5 月至案涉期间任三特索道董事长。张泉应艾路明的要求,同意三
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安排财务总监具体对接转账事宜,
其本人也在有关付款审批单、      是 2020 年 8 月至 2022
            用印材料上签字,
年 1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栎栎在 2020 年 5 月至案涉期间任三特索道总裁,根据董事长
张泉的指示,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有关付款
审批单、用印材料上签字,是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的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
  张云韵在 2017 年 3 月至案涉期间任三特索道总会计师,根据董
事长卢胜、张泉的指示,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
负责与当代集团对接办理转账事宜,其本人也在有关付款审批单、用
印材料上签字,是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
及时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三
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
元的罚款;
  二、对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
  三、对王栎栎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四、对张云韵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五、对艾路明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对三特索道 2019 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2020 年年度报告重大遗
漏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
定:
  一、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
元的罚款;
  二、对卢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330 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栎栎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五、对张云韵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
  六、对艾路明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相关事项导致 2020 年年度
报告重大遗漏发生的情形,处以 600 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我局拟决定:
  一、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0
万元的罚款;
  二、对卢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三、对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450 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栎栎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
  五、对张云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60 万元的罚款;
  六、对艾路明处以 1100 万元的罚款。
  艾路明时任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指使三特索道从事案涉相关违
法行为,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且艾路明 5 年内曾被我局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
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第六项
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8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对艾路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
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
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
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
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
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你们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事先告知书
回执》
  (附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程
滢,电话 027-87460039,传真 027-87460021)
                                 ,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
递交湖北证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最终决定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
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上述《告知书》所涉原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相关占用本金及利息已于 2022 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特索道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