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委员赵岳先生、毛中根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委员情况如下:
刘志新先生,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致真书院院长。2023 年 12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岳先生,曾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部六级专务、北京公司董
事、黎明科技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毛中根先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
二、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会议 会议 决议
会议时间 议题名称
名称 形式 情况
一次会议
关于审议《2024 年财务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二次会议
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4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4 年审计、
法治合规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次会议
关于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次会议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续聘 2025 年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
五次会议
关于审议《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6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三、2024 年年度报告主要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
)委
派注册会计师带领其审计小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现场审计。
经天健审计小组、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相关部门的共同努
力,各项审计工作均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审计委员会未向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发出《催告函》
。
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及时完成
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审计委员会在不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职权的情况下,参与了
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初审意见、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
审计)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如
下:
(一)天健在对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行为准则和道
德,独立性和专业性良好,顺利完成了对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财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听取并审阅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恰当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通过事前
充分调研、与相关责任人员深入沟通,全面核实并掌握了各项关
联交易的业务背景、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及交易必要性等核心内
容。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航空发动机行业
的生产经营特点,系行业内常态化协作配套模式所致;相关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各项职责。
新的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等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长期、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志新 赵岳 毛中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