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
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戴士平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陈 静:_____________ 李 军:___________
李 锋:_____________ 王 霞: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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