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海钦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1
层04写字间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
心21层04写字间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海钦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ST海钦、海钦股份、上市公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指
司、公司 码:60075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
指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转让减少所持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2MACX9B761W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 83 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21
住所
层 04 写字间
法定代表人 姜卫威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余热发
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
经营范围 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
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23 年 09 月 01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53 年 08 月 31 日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 83 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21
通讯地址
层 04 写字间
联系电话 180380282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下图所示:
姜卫威持股 58.46% 何能栋持股 41.54%
↓ ↓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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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及长期居住地
执行董事兼总经
姜卫威 男 中国 深圳
理、财务负责人
沈志勇 男 监事 中国 福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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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件流通股,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限制或其他权利负担。现因福建
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安排需要,将持有公司的 13,11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对应证券代码:600753)转让给受让人何珠兴,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5.69%。本次转让完成后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福建海钦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3 )11,312,425 股股份,占福建海钦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4.91%。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转让减少所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
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
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增持或减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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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将持有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13,1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对应证券代码:600753)转让给受让人何
珠兴,该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1.5235元
/股。本次转让完成后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3 )11,312,425股股份,占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股本的4.9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福建瑞善科
技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3 )24,422,425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0.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福建海钦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53 )11,312,425股股份,占福建海钦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9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 13,11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
结、查封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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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买卖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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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重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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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
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海钦股份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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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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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壶江路 2 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
限公司 在地
园 1 号研发楼 306
股票简称 *ST 海钦 股票代码 600753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 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21 层
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4,422,425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11,312,425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4.91%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13,110,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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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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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