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时代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以人民币 12.1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106,732,348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998.6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 2500464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余额
号 金金额 投入金额
清洁能源装
项目
创新中心及
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
力提升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131,293.00 128,937.01 56,429.79 72,507.2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会及时将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
金专户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曹凌跃 徐阳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