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敏)
本人在担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责,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判断,深度参与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过程。我立足自身专业背景,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勤勉尽责的履职
实践,力求在保障公司合规运营的同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
和整体利益最大化贡献专业力量。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纪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法
律硕士。现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任中华全
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
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
员会副主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央国家
机关青年联合会第四届、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
院“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安徽大学兼职教授,
安徽大学法学院就业导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副
监事长,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合肥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主要亲属均未在公司或其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经济利益关系或利害关系。我持续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进行自查,确认报告
期内自身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能够不受干扰地发表独立
意见。
二、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
全年出席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
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现场工作
通过参加会议、管理层座谈、文件审阅等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实况,全面掌握了公司的运营动态、内部控制执行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在董事会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发
表意见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切实提升了履职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
(三)沟通培训
与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积极参
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重点学习新《公司法》及监
管案例,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四)公司配合
公司管理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及时、详尽的信息支持,
保障了独立意见的客观形成。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决策参与:严把重大事项法律合规关
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着重从法律角度审视决
策程序的合规性、交易结构的合法性及潜在风险,确保公司
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重点核查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
程序合规性,认为其符合商业惯例,无利益输送风险。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从公司法角度审查放弃优先认缴权的
决策程序,确认相关法律文件完备,符合公司聚焦主业战略。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福费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核交易结构及法律文本,确认其属于正常金融工具运用,
协议条款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审阅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财务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
漏。认为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状况。
对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评估,从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等方面综合考量,确认其符合上市
公司审计要求,变更程序合规。
(二)监督制衡:维护治理规范与股东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审查董事、高管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确保人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要求。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审议薪酬方案的合规
性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合理性,防止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激励
安排。
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等渠道,主动了
解中小股东诉求。在审议涉及股东利益的事项时,重点关注
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决策程序的公平性,保障中小股东的知
情权与参与权。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中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公
司存在干扰独立董事履职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己任,依托法律专业优势,勤
勉履职。在参与决策过程中,我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合规风险,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展望未来,我将继续秉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法律专业在重大决策、
风险防范及合规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公司在当前复杂
的经济与政策环境下,一方面持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特别
是在重大合同管理、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以及知识产权保
护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以高质量治理保障公司可
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聚焦省内协同,深化县域资源挖掘,并
积极拓展内陆河运及环保行业等新业务领域。我将与管理层
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专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