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
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
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
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王广斌,男,1967 年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
教授,现任同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所长,建筑产业创新发
展研究院院长,民航飞行区设施耐久与运行安全重点实验室
副主任,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理事,国家土建结构预
制装配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集成管理技术研究
室主任,同时担任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董事会 13 次。本
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王广斌 13 13 11 0 0 1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
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融资授信、增补董
事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关联交易、增补董
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
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
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
核和薪酬分配情况,通过战略与 ESG 委员会积极发挥战略导
向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更
新管理人名单、关联交易等议案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
阅全年定期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关键审计
事项和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
质量和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
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
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契机,结合项目考察、
专题研讨、专题培训、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多次到公司开
展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经营
管理现状及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
为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布局及项目运营情况,本人积
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活动,实地考察了城投宽庭徐汇
社区等公司重点项目,结合自身经验对子公司生产经营、风
险防控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期望。同时,认真听取公司“十
五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汇报,围绕公司长远发展与战略布
局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相关资料,公司
均积极配合提供,本人行使职权得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充分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慎审核,重点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审
议程序合规性。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和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
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客观反
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相关薪酬决策及支
付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均已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
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
议,审慎审核相关议案,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响应监管要求,加强现场工作,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考察及
日常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依托自身专业知
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优化,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注公司经营动态,进一步强化履职深度与现场工作力度,聚
焦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与高质量发展
重点方向,持续发挥独立监督、专业支撑、科学决策的作用,
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履行各项义务,全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