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张廷安、萧志雄、童朋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廷安、萧志雄、童朋方的任
职情况及其各自签署的年度独立性确认函,公司三位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
求,不存在违反独立性及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