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周永健先生、甘培忠先生
和钱爱民女士组成,其中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钱爱民女士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规定,2025 年公司取消监事会和监
事,修改《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将监事会和监事
职责调整至审计委员会。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交易框架协议及确定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准备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
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中兴华和郑郑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
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
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
表相关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情况的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