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
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特此报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