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 大地熊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2: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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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
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
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首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独
立性、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审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定后的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
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在约定的时限内出具审计报告。
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了审查、监督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
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
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
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内容完
整、表述清晰。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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