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州环
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军先生、祝晓峰女士、吴贤静女士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
立董事谢军先生担任,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行业经验。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了公司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事会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情况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
预算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永兴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一次会议 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
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会计师事务
所”)是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
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知识、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可中职信会计
师事务所的能力、经验及独立审计精神,同意公司续聘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范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意见,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
意将各期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积极指导督促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检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运作规范,能够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重
大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
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审计
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决策参谋等职
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
续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