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会〔2023〕4 号)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
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并简称
毕马威)为本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本行按照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
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
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毕马威华振)。2025 年末,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
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
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
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
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 2019 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
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2025
年末,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 2,00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行服务合同约定,开展 2025 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完成相关专业服务。经评估,
毕马威担任本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具备应有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保持良好的独立性与诚信记录,遵
循审计准则及职业道德守则,如期开展审计工作并交付审计结
果,未发现违反服务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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