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先生及邹兆麟先生)及 1 名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组成,范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芯动半导体
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二)2025 年 3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勤参与长城汽车之子公司长城汽车
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合规项目投标的议案》。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
议案》;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五)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审计师的非鉴证服务-预先批准
政策和程序>的议案》。
(六)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勤参与长城汽车之子公司哈弗汽车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Profit Focus 经销商网络管理工具项目投标的议案》。
(七)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八)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九)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九次会议(第八
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十)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十次会议(第八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议案》。
(十一)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
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法>的议案》;
的议案》;
案》。
三、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
我们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
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德勤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期审阅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提议董事会续聘德勤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
作报告、风险管理评估报告,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风险管理评估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及风险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组
织内控自我评价及风险管理工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
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审阅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人名单及
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
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相应职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范 辉、何 平、乐 英、邹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