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时代新材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以人民币 12.1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106,732,348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998.6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 2500464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4,297,892.78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为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99,999,998.64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应支付发行费用 10,629,936.17
二、募集资金净额 1,289,370,062.4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本年度使用金额 564,297,892.78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589.8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73,870.75
应支付发行费用余额 795,973.9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27,341,424.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
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与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
高新技术开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博戈橡胶塑料
(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戈无锡”)于 2025 年 7 月 9 日与保荐机构、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序号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投资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
株洲时代新材 清洁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高新技术
限公司 扩能项目
开发支行
创新中心
株洲时代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
及智能制
造基地项
限公司 分行
目
株洲时代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
资金
限公司 分行
新能源汽
博戈橡胶塑料 中国银行股份
车减振制
品能力提
公司 分行
升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15,036,041.83 元。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4394 号),保荐机构对本次置换事项无异议。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并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按照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未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
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金等额置换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
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无异议。
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已置换金额 0 万元,报告期末未置换款项
将于后续进行置换。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博戈无锡同比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推
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公司对博戈无锡增资折
合人民币 14,000 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增资 8,521.24 万元人民币,以募集资金
增资 5,478.76 万元人民币,该自有资金系由募集资金专户置换所得。保荐机构对
本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博戈无锡完成增资人民币 14,000 万元,其
中以自有资金增资 8,521.24 万元人民币,以募集资金增资 5,478.76 万元人民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
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新能源汽车减振制
品能力提升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该项目的实施条件及
可行性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满足结项条件。扣除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该项目无节余
募集资金。“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以支付该项目待支付的
相关合同款项,直至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使用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
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
振专字第 2601863 号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
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净额 128,937.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42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42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
注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2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分变更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4)= 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
(如有) 金额的差额 (2)/(1) 重大变
(3)=(1)-(2) 化
清洁能源装备提质
不适用 57,000.00 56,601.00 56,601.00 14,790.47 14,790.47 41,810.53 26.13%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能项目
创新中心及智能制
不适用 49,000.00 48,657.00 48,657.00 29,759.32 29,759.32 18,897.68 61.16% 2025 年 12 月 17,471.43 是 否
造基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减振制
不适用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8,521.24 8,521.24 5,478.76 60.87%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品能力提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10,000.00 9,679.01 9,679.01 3,358.76 3,358.76 6,320.25 34.7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30,000.00 128,937.01 128,937.01 56,429.79 56,429.79 72,507.2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正文部分“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正文部分“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正文部分“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实际已置换的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曹凌跃 徐阳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