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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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代码00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5年末
市值约为2,655.45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7位。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
务7.85亿个人客户和1,273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
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5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8,344位员工,设有14,614个营业
机构。
本报告编制依据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本行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建立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治理架构,制定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批准并由高级管理层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全面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化和流
程化管理水平,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可靠。
本报告已经高级管理层审核,并于2026年3月27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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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和风险加权资产概览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在
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范围。根据监管规定,本集团信用风险在已核准范
围内延续使用内部评级法计量资本要求,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
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要求;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要求。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
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以及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本集团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指标概览如下。
表 1 (KM1):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外)
可用资本(数额)
风险加权资产(数额)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应
用资本底线前)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前)
一级资本充足率(%)
(应用资本底线前)
资本充足率(%)(应
用资本底线前)
其他各级资本要求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或
加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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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外)
其他各级资本要求
(%)(8+9+10)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后的
可用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
杠杆率
流动性覆盖率 4
净稳定资金比例
杆率”章节。
值计算的杠杆率。详细信息见“13.杠杆率”章节。
计算的杠杆率。详细信息见“13.杠杆率”章节。
风险”章节。
参见本行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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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本集团总损失吸收能力(简称“TLAC”)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表 2 (KM2):关键审慎监管指标——处置集团的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要求
a b c d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
总损失吸收能力风险加权比率(第 1
行/第 2 行,%)1
总损失吸收能力杠杆率(第 1 行/第 4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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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设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集团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审
议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并通过相应政策加以传导。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内控管理委员
会负责执行董事会设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组织实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集团全面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并牵头管理市场风险。信贷管理部负责
集团信用风险统一管理,并牵头管理国别风险。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
利率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金融科技部与内控合
规部共同承担信息科技风险的牵头管理职责。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是声誉风险的牵头管
理部门。战略与政策协调部是战略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其他类别风险在集团全面风险管
理框架下,按照相关制度和职责分工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集团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穿透管理。健全集
团统一风险偏好传导落实机制,强化风险政策、制度、限额对子公司风险管控的引导,提
升子公司授权、限额、审批等方面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子公司风险管理监测评价机制,
开展子公司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强化重点子公司、重点业务风险管理,为子公司高
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集团风险偏好及传导
本行强调以风险偏好为中心的风险管理战略导向,突出对风险的事先安排,主要围绕
业务结构布局和发展导向,明确“做什么”、“不做什么”、“如果做承担多大风险”三
方面内容。风险偏好代表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大势的判断、银行风
险规律的把握和对各类风险承担的基本态度。
总行各相关部门根据董事会审定后的风险偏好,通过资源配置、资本规划、计划管理、
绩效考核、业务指引、风险政策、限额、标准等工具传导风险偏好,确保管理要求与风险
偏好有效衔接。境内一级分行、境外机构及子公司执行上述相关传导载体的管理要求,结
合本辖管理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及操作规定,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符合风险偏好要求。
风险文化建设
本集团坚持培育“稳健 审慎 全面 主动”的风险文化。推进风险文化建设相关制度
执行,促使风险文化有效融入管理机制、政策制度、业务规则、操作流程、技术工具、行
为准则,渗透进各项业务管理。各级机构领导班子带头践行、宣讲风险文化,将风险文化
作为各条线培训的重点,运用现场、视频、微课堂、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倡导风险理念。
重视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国际化风险管理人才储备,提升专业能力,将风险管理嵌入
业务经营和价值创造全流程。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行建立了风险报告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报告的职责、种类、路径、频度和时限
等。风险报告遵循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适应性、共享性、有效性的原则,重在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提供管理决策支持。
风险计量体系
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备的风险计量体系,涵盖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
风险,以及第二支柱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主要风险类型,
能够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缓释、控制和报告,支持全面风险管理
及资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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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风险的策略及流程
本行通过建立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持续完善风险防控
体系。对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业务条线及相关业务面临的实质性风险,进行识别、
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有效计量、评估和管理各
类风险。对各类业务敞口,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最终债务人、底层基础资产、
资金投向、交易结构等维度,识别实际风险承担者和业务面临的实质性风险。持续积
累历史数据,开发和优化风险计量模型,确保风险计量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从数据、系统和应用角度,建立企业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对集团风险敞口进行持续
监测。对于实质性风险,“三道防线”协同联动,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持续跟踪监测
管控效果和风险变动趋势。
压力测试
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定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押品风险、国别风险等开展压力测试,覆盖贷款、金融投资、买入返售、
衍生品等多种资产,量化分析不同压力情景对本行的影响。测试充分考虑各类风险的
特点,建立了不同的测试方法和模型,并结合外部形势设计多种压力情景。本行持续
发挥压力测试工具价值,深化管理应用,一是信用风险压力测试情景为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情景设置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压力测试结果用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
恢复与处置计划(RRP)、风险偏好重检、政策调整和风险提示等领域。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包括治理结构及履职情况、主要风险评估及计量、压
力测试、资本评估及规划、并表资本管理、资本应急管理等环节。在综合评估本行所
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筹兼顾的
管理体系,确保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本行按年
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方法论的优化,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
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监测报告机制及内部审计制度。目前,本行风险
和资本治理结构合理、流程清晰,有效管控各类风险,资本水平与经营状况、风险变
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匹配,可充分覆盖各类主要风险,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
理计划。报告期内,本行执行《中国建设银行2024-2026年资本规划》。本行坚持新发
展理念,有效平衡资本供求,坚持资本的内部积累和外部补充并重,积极把握资本工
具发行机会,努力实现服务实体、精益管理、资本集约、风控有效、监管合规的高质
量发展;通过增加利润留存、保持业务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采取资本集约化措施等
方式,实现内生资本可持续增长;综合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合理开展外部资本补充,
确保始终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
本行在资本规划框架内综合考虑外部经营形势、未来监管趋势、本行战略规划、
风险偏好及资本充足评估等因素,制定资本充足率目标,实现资本计划与业务计划、
财务计划充分衔接。本行积极发挥资本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轻资本发展策略,持
续完善覆盖集团的资本计划考核机制,深入推动资本集约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定期
对资本充足率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和报告,确保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
业务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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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示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要求。
表 3 (OV1):风险加权资产概况
a b c
风险加权资产 最低资本要求
(人民币百万元)
信用风险(不包括交易对手信用风
产管理产品和银行账簿资产证券化)
其中:证券、商品、外汇交易清
算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暴露
其中:适用 1250%风险权重 81,099 70,614 6,488
其中:基于监管上限的调整 (58,375) (60,236) (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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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和总损失吸收能力的构成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本行官网单独披
露资本工具和合格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的主要特征。(网页链接:https://
www1.ccb.com/chn/home/investor/news/jgzb/index.shtml)。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本构成及与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的对应关系等。
表 4 (CC1):资本构成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数额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
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
除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
除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
级资本 15%的应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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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数额
其中: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
的金额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扣除项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
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中应扣
除金额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扣除项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投资及 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投资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投资中的 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中应
扣除金额(仅适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投资中的 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中应扣
除金额(仅适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资本充足率和其他各级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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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数额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或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
本要求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后的可用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占风险加权资产
的比例(%)
我国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投资中的 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未扣
除部分(仅适用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损失准备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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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的差异主要包括建信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行及附属机构下属的保险类、工商企业类子公司。建信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等信息详见我行年报。
下表列示本集团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下资产负债表的差异,以及资产负债表与表格
CC1披露的资本构成之间的关系。
表 5 (CC2):集团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差异
a b c
(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并表范围下 监管并表范围下 代码
的资产负债表 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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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并表范围下 监管并表范围下 代码
的资产负债表 的资产负债表
其中:与无形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
股东权益
下表列示本集团TLAC构成信息。
表 6 (TLAC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构成(按处置集团)
a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数额
TLAC中的资本部分与调整项
TLAC中的非资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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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数额
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扣除项
多点处置集团之间相互持有的TLAC工具(对单点处置全球系统重要性
银行不适用)
风险加权资产和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TLAC比率和缓冲要求
满足最低资本要求或TLAC要求后可用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占风险加权
资产的比例(%)
下表列示重要子集团实体的债权人受偿顺序。
表 7 (TLAC2):重要子集团实体的债权人受偿顺序
债权人受偿顺序 1-2之和
(人民币百万元) 1 2
最低级 最高级
其他一级资本
工具(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
券)
考虑信用风险缓释后的资本和债
务工具之和
资本和债务工具之和减去除外负
债(第3行-第4行)
第6行中剩余期限大于等于1年且
小于2年的部分
第6行中剩余期限大于等于2年且
小于5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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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受偿顺序 1-2之和
(人民币百万元) 1 2
最低级 最高级
第6行中剩余期限大于等于5年且
小于10年的部分
第6行中剩余期限大于等于10年
(不含无固定期限证券)的部分
下表列示本集团处置实体的债权人受偿顺序。
表 8 (TLAC3):处置实体的债权人受偿顺序
债权人受偿顺序 1-5之和
(人民币百万元) 1 2 3 4 5
最低级 最高级
其他一级 符合
其他一级
其中:发 资本工具 TLAC 要
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优先 工具
具 期限资本 本债务工
股)
债券) 具
考虑信用风险缓
务工具之和
第 2行 中的除 外
负债
资本及债务工具
之和减去除外负
债(第2行-第3
行)
第 4行 中所有 潜
的部分
第 5行 中剩余 期
限 大于 等于1 年
且 小于 2年的 部
分
第 5行 中剩余 期
限 大于 等于2 年
且 小于 5年的 部
分
第 5行 中剩余 期
限 大于 等于5 年
且小于10年的部
分
第 5行 中剩余 期
限大于等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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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受偿顺序 1-5之和
(人民币百万元) 1 2 3 4 5
最低级 最高级
(不含无固定期
限证券)的部分
第 5行 中的无 固
定期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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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与监管风险暴露间的联系
本报告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而非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报告中的监管数据和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范围不
同。此外,因计算时需考虑表外转换、减值准备、净额结算等因素,风险暴露与监管并表
下会计账面价值存在差异。
估值方法
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以估值当天的市场报价为准。市场报价来自
一个能即时及经常地提供来自交易所或经纪报价价格信息的活跃市场,而该价格信息更代
表了有序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至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折现现金流模型及其他估值模型,确定
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假设及输入变量包括无风险利率、指标利率、汇率、信用点差和
流动性溢价。当使用折现现金流模型时,现金流量是基于管理层的最佳估计,而折现率是
资产负债表日在市场上拥有相似条款及条件的金融工具的当前利率。当使用其他定价模型
时,输入参数在最大程度上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当可观察市场数据无法
获得时,本集团将对估值方法中包括的重大市场数据做出最佳估计。
估值技术的目标是确定一个可反映在有序交易基础上市场参与者在报告日同样确定的
公允价值。
估值流程、技术和参数
董事会负责建立完善的估值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承担
最终责任。管理层负责按董事会要求,组织实施估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日常运行,确保估值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建立了独立的估值流程,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
别负责估值、模型验证及账务处理工作。
本年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参数较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动。
保险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本集团计算并表资本监管指标时,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将拥
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保险公司纳入并表范围,通过门槛扣除的方式从监管资本中对应
扣除对保险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未扣除部分视作对保险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计算信用风险加
权资产。本集团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未纳入保险子公司的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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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薪酬管理架构和决策程序
本行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健全薪酬管理架构,明确相关主体职责边界与薪酬分配
机制,持续完善由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的系统性薪酬管理体系。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业绩考核及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涉及董事的薪酬分配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李璐女士、李莉女士、詹诚信勋爵和张为国先生。其中,非执行
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定;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 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就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 审议行长提交的本行薪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决定;
? 组织拟订董事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组织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
? 组织对董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
董事会决定;
?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请参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报告》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是本行根据自身机构类型与特点、市场规模大小、风险
管控能力等因素确定的对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
薪酬政策
本行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薪酬政策,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并根据上
级部门管理要求与内部管理制度定期重检、适时修订。树立鼓励价值创造的考核分配理念,
坚持薪酬资源向经营机构、前台部门、直接价值创造岗位倾斜,严格落实基层员工激励保
障制度,加强对基层员工的收入保障,提升员工获得感;加强境外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薪酬
管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激励保障;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促
进集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本行不断健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因违规失职
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按照相关办法扣减薪酬。
本行薪酬管理政策适用于本行各类型机构和员工。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薪
酬独立于他们监督的业务领域,与其所监督的业务条线绩效评价没有关联关系,其自身业
绩目标及薪酬与其承担的风险控制职责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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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风险
风险衡量因素在员工费用总量分配、基层机构和业务条线员工费用挂钩分配、员工个
人工资分配等各方面均有所体现。本行支持风险控制行为,及与风险框架体系、长期财务
指标相一致的行为。注重固定与可变薪酬配比,以期达到适当的平衡,固定薪酬部分可以
吸引和留住具有相关技能的员工,可变薪酬部分激励业绩突出员工但防止诱导过度冒险,
在可控的风险目标以及风险管理架构内持续支持本行经营战略与目标的实现。
薪酬与绩效
本行员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固定薪酬主要与员工工作年限、职务
级别相关,体现基础保障和统筹平衡功能。绩效薪酬是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
的兑现,主要与经济增加值、拨备前利润、战略性业务完成情况、KPI 考核结果相关。
本行在薪酬分配中一贯注重长期发展与短期发展的平衡,在绩效薪酬分配中统筹当前
业务均衡发展和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目前的主要政策方法有:一是以经济增加值
为主体的绩效薪酬配置既体现当期收入的实现,又统筹考虑拨备前利润、资产质量、经济
资本约束,注重稳健、协调、可持续。二是建立薪酬奖金池制度,平滑年度间绩效薪酬的
大幅波动,鼓励持续稳健发展。三是对全行战略业务和客户账户拓展专项配置战略性挂钩
薪酬,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可变薪酬支付工具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行可变薪酬支付工具包括现金和股权。本行2007年7月实施首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后年度未新增参与人,也未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后续将紧密关
注监管政策和同业动态,适时开展激励方式的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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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业务发展始终以风险防控能力为边界,风险管理覆盖
集团各业务板块,以及境内分行、境外机构和子公司等各类机构。以统一的信用政策为引
领,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引导业务投向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夯实长期可
持续发展基础。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三道防线”协同控险,高效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与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任务。
信用风险管理政策
本行基于建设银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包括:
行业政策:严格贯彻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顺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趋势,落实国
家重大战略,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
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引导全行主动调整行业结构。通过细化行业分类管理,
完善差别化安排,切实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客户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本行风险偏好和行业客户风险特征,明确不同行业的
客户准入底线和分类标准,强化客户选择;针对不同客户群金融服务需求采取差异化信贷
政策安排,提高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区域政策:依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各区域经济运行特点,
充分考虑不同分行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市场环境、市场潜力和管理基础,对于重点行业
明确区域差别化政策安排。
信用风险限额
本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对公客户综合融资审批机制,将同一客户在建设银行集团的
授信及非授信投融资业务纳入统一总量审批管理,有效强化集团一体化协同控险。
本行按年制定行业限额管理方案,通过最优化配置模型确定各行业年度新增业务规模
上限,引导全行在集团统一风险偏好下稳妥有序开展各类业务,将有限资源优先投放至战
略重点领域及资本集约领域,推动收益、风险、资本平衡发展。
信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
本行实行信用风险统一管理,按照“全面穿透”原则,信贷管理部牵头承担集团信用
风险统一管理职责。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客户评级、债项评级等信用风险计量工具的研发
推广等工作。资产保全部负责资产保全等工作。授信审批部负责本集团客户各类信用业务
的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等具体授信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牵头,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
协同支持,组织协调公司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金融部、机构业务部、国际
业务部、战略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实施信用
风险管理工作。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本行董事会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
有效运行。考虑到上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目的在于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
标的风险,董事会仅能合理而非绝对地保证上述相关制度可防范任何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
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行建立了由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业
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其
中: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是牵头内部控制管理的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价。业务部门承担本部门及条线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的责任,对本部门
及条线内部控制有效性负责。审计部门是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部门。
与业务合规平台,以高质高效的内控评价推动全行内控管理效能提升。本行董事会及审计
委员会每年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本行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
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信用风险防控体系
本行贯彻“全面、全程、全员、全局、全球、全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着眼全
局、统筹兼顾。按照“三道防线”风险管理要求,业务经营管理部门等第一道防线全面、
准确、及时掌握客户情况,在业务流程中贯彻落实好风控要求,及时识别、报告、应对风
险;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等第二道防线抓好风险内控的统筹督导和审核把关,坚持科学理性
的风险判断,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为前台提供更科学有效的政策、制度、模型、工具支撑,
更敏捷专业的服务;内部审计部门等第三道防线保持高度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及时
发现并提示风险问题。
信用风险报告
本行将信用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资产质量情况、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押品管理及内部评级体系运行等信用风险管理情况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组成部分,定期
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汇报。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章节列示不同计量方法下银行账簿信用风险暴露,不包括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信用
估值调整风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下表按照风险权重列示本集团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量的银行账簿信用风险暴露。
表 9 (CR5-2):信用风险暴露和信用转换系数(按风险权重划分)
(人民币百万元,
a b c d
百分比除外)
风险权重 加权平均信 表内外风险暴露(转
表内资产余额 1 表外转换前资产 1
用转换系数 换后、缓释后)2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内部评级模型管理
本行内部评级模型由风险管理部计量模型研发处室研发,由风险管理部验证管理
处室进行验证,审计部就模型研发和验证内容开展审计工作。模型研发、验证、审计
三道防线各自独立。
内部评级模型经高级管理层审批后上线应用,风险管理部根据模型上线后的运行
监测情况及时更新模型。本行验证报告按照监管要求,涵盖模型方法论、数据样本、
模型表现、支持体系等方面内容。
内部评级模型基本情况
非零售方面,经监管核准实施初级内部评级法,包括公司及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机构范围覆盖法人及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评级方法和参数满足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相关要求。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含公司风险暴露模型20余个,金
融机构风险暴露模型近10个。同类风险暴露下,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差别化设计体现
不同类型客户差异化的风险规律和评价逻辑,同时根据历史风险水平设置差别化的评
价参数。违约概率是指客户未来一年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本行主要基于行内长期积累
的历史数据采用统计方法构建非零售客户评级模型。对于低违约组合,参照可获取的
外部数据确定违约概率估计值。本行非零售违约概率严格执行监管底线要求。
零售方面,分池模型适用于监管核准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的零售风险暴露,包括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格循环及其他零售风险暴露,机构范围覆盖境内法人。零售内
部评级体系共有零售分池模型13个,同类风险暴露下违约概率、信用转换系数分池根
据产品类型、是否逾期等条件进行高层细分,违约损失率分池根据产品类型、是否违
约等条件进行高层细分。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分池底线参数。采
用现金流折现法计算违约损失率,根据清收曲线确定清收期,并进行衰退期调整。零
售分池使用12个月固定期限方法估计信用转换系数,即对于数据集中的每一个观测样
本,其违约结果与违约前12个月的债务人和债项特征相关联。
本集团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覆盖的违约风险暴露占违约风险暴露总额的54.71%;
内部评级法覆盖的风险加权资产占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69.51%。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按照风险暴露类别及违约概率区间列示本集团使用内部评级法计量的信用风险暴露。
表 10 (CR6):内部评级法下信用风险暴露(按风险暴露类别和违约概率区间)
初级内部评级法下信用风险暴露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比、客户数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平均有效
风险暴 违约概率区间 表内资产余 表外转换 平均转 暴露(缓 概率(违 平均违约 风险加权资 风险 预期损失 减值
客户数 期限
露类别 (%) 额1 前资产 1 换系数 释后、转 约风险暴 损失率 2 产2 权重 2
准备
(年)2
换后)2 露加权)2
[0.00,0.15) 2,941,079 253,616 28.13% 3,013,394 0.10% 108 44.91% 2.42 1,140,987 38% 1,313
[0.15,0.25) 754,094 72,729 23.87% 773,526 0.19% 144 40.09% 2.27 366,558 47% 589
[0.25,0.50) 468,114 38,646 27.75% 476,765 0.25% 99 41.96% 2.35 281,763 59% 500
[0.50,0.75) 244,353 13,030 47.16% 249,521 0.63% 238 29.45% 1.81 139,422 56% 459
金融
[0.75,2.50) 96,225 771 52.45% 96,629 1.12% 150 15.50% 1.20 33,030 34% 157
机构
[2.50,10.00) 1,001 - - 1,001 4.34% 6 2.70% 0.62 93 9% 1
[10.00,100.00) - - - - - - - - - - -
小计 4,504,866 378,792 27.98% 4,610,836 0.18% 745 42.33% 2.33 1,961,853 43% 3,019 963
[0.00,0.15) 715,937 122,923 16.67% 741,203 0.11% 165 40.00% 2.50 201,868 27% 329
[0.15,0.25) 274,785 55,958 24.06% 310,668 0.19% 187 40.00% 2.50 117,853 38% 236
[0.25,0.50) 374,190 70,360 40.17% 414,897 0.25% 225 39.50% 2.50 179,570 43% 410
[0.50,0.75) 3,004,864 1,878,299 43.05% 4,114,415 0.65% 6,996 39.16% 2.50 2,759,932 67% 10,511
公司 3 [0.75,2.50) 7,569,550 3,035,595 21.54% 8,061,244 1.40% 40,472 38.04% 2.50 6,577,434 82% 42,785
[2.50,10.00) 741,231 227,919 56.22% 728,557 3.77% 11,092 31.78% 2.50 630,297 87% 8,485
[10.00,100.00) 152,818 21,679 68.70% 154,233 32.21% 2,504 34.18% 2.50 207,652 135% 17,532
小计 13,032,598 5,415,722 31.05% 14,713,975 2.78% 64,558 38.20% 2.50 10,687,306 73% 228,622 474,714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比、客户数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平均有效
风险暴 违约概率区间 表内资产余 表外转换 平均转 暴露(缓 概率(违 平均违约 风险加权资 风险 预期损失 减值
客户数 期限
露类别 (%) 额1 前资产 1 换系数 释后、转 约风险暴 损失率 2 产2 权重 2
准备
(年)2
换后)2 露加权)2
[0.00,0.15) 33,575 8,530 13.07% 37,006 0.14% 11 40.00% 2.50 11,839 32% 21
[0.15,0.25) 7,901 2,940 12.67% 10,219 0.19% 7 40.00% 2.50 3,877 38% 8
[0.25,0.50) 17,054 1,605 14.59% 20,411 0.25% 8 40.00% 2.50 8,976 44% 20
公司— [0.50,0.75) 81,737 35,249 6.82% 126,477 0.68% 116 40.00% 2.50 88,625 70% 344
专业 [0.75,2.50) 1,060,555 763,381 5.13% 1,066,811 1.41% 3,635 39.88% 2.50 960,587 90% 6,009
贷款 [2.50,10.00) 65,558 28,166 3.60% 50,848 3.31% 296 39.88% 2.50 59,140 116% 671
[10.00,100.00) 9,564 504 5.66% 9,198 47.65% 28 39.66% 2.50 11,002 120% 1,748
小计 1,276,046 840,375 5.36% 1,321,072 1.68% 4,102 39.90% 2.50 1,144,046 87% 8,868 27,765
初级内部评级法合计
(所有风险暴露)
释。
情况。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高级内部评级法下信用风险暴露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
比、客户数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平均有
风险暴 违约概率区间 表内资产 表外转换 平均转 暴露(缓 概率(违 3 平均违约 效期限 风险加权 风险 预期损失 减值
客户数
露类别 (%) 余额 1 前资产 1 换系数 释后、转 约风险暴 损失率 2 (年) 资产 2 权重 2
准备
换后)2 露加权)2 2
[0.00,0.15) - - - - - - - - - - -
[0.15,0.25) 309,397 - - 309,397 0.21% 1,119,706 25.44% - 36,149 12% 182
[0.25,0.50) 3,879,425 - - 3,879,425 0.43% 10,075,987 24.67% - 746,545 19% 4,581
零售— [0.50,0.75) 1,071,967 - - 1,071,967 0.66% 1,833,741 26.46% - 298,807 28% 2,085
个人住
[0.75,2.50) 342,640 - - 342,640 1.60% 754,179 25.57% - 162,327 47% 1,552
房抵押
贷款 [2.50,10.00) 179,716 - - 179,716 5.69% 411,267 25.54% - 178,157 99% 2,917
[10.00,100.00) 165,201 - - 165,201 20.24% 409,938 25.50% - 232,816 141% 9,529
小计 6,005,594 - - 6,005,594 2.18% 14,739,799 25.43% - 1,709,044 28% 55,611 97,072
[0.00,0.15) 63,575 807,485 52.00% 483,485 0.11% 30,764,776 64.22% - 19,533 4% 327
[0.15,0.25) - - - - - - - - - - -
[0.25,0.50) 39,057 166,899 57.17% 134,471 0.34% 8,829,387 68.19% - 14,977 11% 310
零售— [0.50,0.75) 35 149 57.92% 122 0.50% 173,176 64.38% - 17 14% 0
合格循 [0.75,2.50) 136,542 148,441 66.21% 234,819 1.50% 12,543,446 76.97% - 93,123 40% 2,779
环零售 [2.50,10.00) 73,512 11,522 83.73% 83,159 5.26% 3,956,147 84.67% - 87,666 105% 3,700
[10.00,100.00) 27,249 1,919 78.53% 28,756 30.09% 1,612,701 84.20% - 53,428 186% 7,294
小计 349,422 1,136,415 54.98% 974,264 2.77% 58,384,878 70.30% - 269,920 28% 23,508 29,831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
比、客户数除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 平均违约 平均有
风险暴 违约概率区间 表内资产 表外转换 平均转 暴露(缓 概率(违 平均违约 效期限 风险加权 风险 预期损失 减值
客户数 3
露类别 (%) 余额 1 前资产 1 换系数 释后、转 约风险暴 损失率 2 (年) 资产 2 权重 2
准备
换后)2 露加权)2 2
[0.00,0.15) - - - - - - - - - - -
[0.15,0.25) - - - - - - - - - - -
[0.25,0.50) 20 - - 20 0.47% 30 15.00% - 2 10% 0
零售— [0.50,0.75) 40,987 - - 40,987 0.52% 238,637 32.17% - 9,741 24% 69
其他 [0.75,2.50) 88,958 0 10.00% 88,958 1.88% 141,838 45.46% - 51,138 57% 764
零售 [2.50,10.00) 51,652 1 10.00% 51,652 3.79% 69,250 47.53% - 35,018 68% 914
[10.00,100.00) 3,416 - - 3,416 40.81% 13,083 36.79% - 2,509 73% 553
小计 192,830 1 10.00% 192,830 6.76% 487,648 43.83% - 100,412 52% 8,763 9,613
高级内部评级法合计
(所有风险暴露)
释。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纳入经济资本计量和管理范围,制定并监控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资本限额。
对于代客衍生交易,本集团与客户签订协议,基于协议下的交易组合开展逐日盯
市追保,缓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对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的衍生交易,本集团与交易
对手签署国际掉期和衍生产品协会协议(ISDA协议)或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
交易协议(NAFMII协议)。在ISDA协议框架下,对交易组合开展初始保证金和变动
保证金的收付,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口。后续本集团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落实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使用标准法计量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违约风险暴露及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风险暴露。使用权重法计量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并使用简化版方法计量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当发生信用评级下调时,本行与少数交易对手签署的CSA协议保证金计算的起点
金额、最小支付金额和独立金额改变,按协议规定应缴纳额外保证金;集中清算交易
达成进入中央对手方时,本行交易对手由原对手替换为中央对手方,单方信用评级下
调不会直接影响我行保证金。
下表列示本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框架下的违约风险暴露、风险加权资产及其计算参
数。
表 11 (CCR1):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按计量方法)
a b c d e f
(人民币百万
潜在风险 潜在风险暴 用于计量 信用风险缓
元,系数除外) 重置成本 风险加权
暴露 露的附加因 监管风险 释后的违约
(RC) 资产 1
(PFE) 子(Add-on) 暴露的 α 风险暴露
标准法(衍生
工具)
现期暴露法
(衍生工具)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资产证券化
作为发起机构,本集团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目的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信
贷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发行证券化承担的风险主要有:一是,根据监管要求自持的优先
级或次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二是,底层资产较大规模逾期或违约,导致优先档本
金或利息无法正常兑付带来的声誉风险。本集团是否向其他实体转移证券化资产信用风险
及转移程度均由外部第三方独立会计师根据各证券化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报酬转移模型
测算结果等进行判断。本集团将部分贷款证券化,一般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后
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以信用增级、次级债券或其他剩余权
益(“保留权益”)的形式保留。证券化过程中,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对
价之间(包括保留权益)的差额,确认为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投资机构,本集团根据投资策略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投资收益,并承
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机构提供评级服务。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本集团在资本计量中审慎使
用外部评级机构及其信用评级结果。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银行账簿中的资产证券化的账面价值,不包括资管产品中的资产证券化。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交易账簿资产
证券化。
表 12 (SEC1):银行账簿资产证券化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银行作为发起机构 银行作为代理机构 银行作为投资机构
(人民币百万元)
其中,满 其中,满 其中,满
传统型 足STC标 合成型 小计 传统型 足STC标 合成型 小计 传统型 足STC标 合成型 小计
准的 准的 准的
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
其中:商用房地产抵押
贷款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
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同时存在于本集团的交易账簿和
银行账簿业务中。交易账簿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
金融工具、外汇和商品头寸;银行账簿由所有未划入交易账簿的其他工具组成。
本集团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是建立全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和投资交易业务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通过有效经营和管理各类
市场风险,保持有竞争性的净利差和投资组合回报水平,平衡好风险和收益,进一步
提升建设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本集团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持续完善集团市场风险治理架构和管理能力,
开发市场风险计量工具和系统,开展市场风险监控和报告。每年明确市场风险偏好,
制定年度投资交易业务风险政策限额,明确市场风险承担边界和底线,开展市场风险
管理融入流程工作,实施“六交”维度(交易业务、交易流程、交易系统、交易对手、
交易产品、交易人员)的市场风险管理规范性要求。
本行在投资交易业务风险政策限额方案中明确了包含对冲交易的投资组合、衍生
产品交易组合的限额指标,并定期进行监控和报告。
本集团制定账簿划分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交易目的活动的定义及账簿划分的标准,
规范账簿划分特定事项的管理流程。本集团当前账簿划分结果均符合一般推定要求,
无相关工具需披露。2025 年,账簿重分类仅涉及债券交易业务的账簿转换,主要为通
过“北向通”、“南向通”、债券结算代理等方式,为集团内机构提供债券交易服务,
以丰富资产配置渠道且满足分散投资风险,涉及工具的总公允价值约为 1,227 亿元。
本集团内部风险转移活动可能发生在银行账簿内、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间、交易
账簿内(不同交易台之间)。其中,内部衍生工具交易产生的风险转移,主要形式为
银行账簿到交易账簿的一般利率风险,业务类别包括外汇掉期、外汇远期、差额交割
远期、利率互换、货币利率互换等。
本集团形成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总行相关部门和境内外分支机构组成的市场
风险管理架构,形成了由业务经营部门、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
“三道防线”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部门独立于业务经营部门。
本集团市场风险报告体系由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组成。定期报告包括市场风险
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市场风险快报、专题报告、风险提示、
重大市场风险应急报告等。市场风险计量体系覆盖全集团涉及市场风险的所有表内外
业务,依托“蓝芯”投资与交易业务风险管控平台项目成果,采取自主研发方式,建
立满足内部市场风险管理和计量的信息系统,有效支持风险计量工作。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要求构成。
表 13 (MR1):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a
(人民币百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标准法下的资本要求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操作风险
本集团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
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三道防线”协同管控,以操作风险偏好及其传导为
纲领,以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为支持,以操作风险文化、人员队伍、约束激励、信息系统等
为保障,对业务产品及管理活动中的操作风险,进行持续地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报
告、资本计量,并周期性开展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重检优化,有效防控操作风险、降低损失,
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将操作风险敞口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本行董事会承担操作风险管理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建立由业务和管理部门、操
作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操作风险组织
架构。其中:业务和管理部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
管理者,负责各自领域内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报告等工作;操作风险管理部
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审计部门作为第三
道防线,负责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本集团秉持“稳健 审慎 全面 主动”的风险文化,倡导风险管理从高层做起,传导
全员、全面、全过程、主动开展操作风险管理的价值导向。本集团在风险偏好的整体框架
下,有效设定操作风险偏好并推动偏好传导,持续强化风险监测,确保操作风险在可接受
水平。本集团强调定期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报告操作风险管理总体状况和重大操作风险
事件,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本集团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结合风险识别评估结果,在制
度、流程和系统等建设中充分考虑内部控制要求,在业务、产品以及管理活动中实施控制
缓释,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于不同等级的操作风险,本集团采取接受、降低、转
移、规避等差异化管理策略;对于操作风险较高的业务,通过购买保险、业务外包等措施
缓释风险;对于无法有效缓释的,采取规避策略,严控相关产品及业务准入。在外包管理
方面,制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要求,持续加强信息科技外包等重点领域
风险管控。
传导、风险报告、新产品风险评估等管理机制,夯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监管要
求,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及计量体系,有序推进操作风险新标准法监管评估验收相关工
作。开展新一轮业务影响分析,建立周期性分析与常态化分析联动机制,迭代业务连续性
管理策略,识别重要业务,做好应对风险冲击的准备。开展重要业务演练,突出管理重点,
提高机构与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提升演练实效。
本集团持续完善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系统,整合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的内部损失数据和财
务报告与监测分析系统的财务数据,实现操作风险资本的自动化计算。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示本集团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
表 14 (OR3):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a
(人民币百万元,内部损失乘数除外)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
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行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与本行系统重要性、风险
状况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完善的银行账簿利
率风险治理架构。本行加强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控和控制,将银行
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促进盈利合理增长和资本结构持续稳定。
本行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宏观政策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坚持稳健的银行账簿利率
风险偏好,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管理。本行按季分析重定价缺口、监测和计量
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和净利息收入变动幅度等敏感性指标、实施压力测试,全面评
估和报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方向、程度和敏感性,运用量价工具、期限结构调整和衍
生工具对冲,持续优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会计处理上,对于符合使用套期会计
方法条件的对冲交易,可以使用套期会计进行处理,以使财会报表反映风险管理效果。
本行采用多种利率冲击情景进行压力测试,包括监管要求的六种利率冲击情景,
即收益率曲线平行上移、平行下移、变陡峭、变平缓、短期利率向上移动和短期利率
向下移动,基于历史数据、前瞻视角和内部管理要求设定的利率冲击情景,及根据内
部资本充足评估、恢复处置计划要求设定的程度差异化的利率冲击情景。
本行内部计量系统(IMS)所使用假设与计量表格 IRRBB1 披露数据时一致。包括:
计算现金流时包含商业利差,折现按照监管要求使用无风险收益率曲线;计算无到期
日存款重定价期限时,使用核心存款比例模型确定核心存款,使用核心存款现金流模
型确定不同期限的现金流分布。本行采用历史十年数据计量无到期日存款的重定价期
限,其中零售类交易账户平均重定价期限不超过 4.5 年,零售类非交易账户平均重定价
期限不超过 3.15 年,批发类平均重定价期限不超过 2 年。另外,本行还根据历史数据
统计提前还款率和提前支取率,分别应用于固定利率贷款和定期存款现金流计量,反
映客户行为影响,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各币种单独计量并加总,充分反映风险特征。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行在以下六种标准利率冲击情景下银行账簿权益经济价值和净利息收入的变化
情况列示如下。
表 15 (IRRBB1):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定量信息1
a b
(人民币百万元)
经济价值变动 2 净利息收入变动 3
期间
平行向上 (496,831) (454,022) 47,752 115,645
平行向下 697,361 578,108 (363,741) (453,152)
变陡峭 (360,698) (383,405)
变平缓 291,950 308,310
短期利率上行 43,909 71,319
短期利率下降 (63,180) (74,988)
最大值 (496,831) (454,022) (363,741) (453,152)
期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级资本 3,413,327 3,081,596
线。情景为监管给定的标准计量框架中的六种标准化利率冲击情景。
平行上移250个基点,平行向下情景为存款不变、其他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利率平行下移250个基点。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宏观审慎监管措施
自2015年起,本集团在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网
页链接:https://www2.ccb.com/chn/home/investor/annual_report/nbzl/index.shtml)。2024
年起,按照监管要求,在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中披露该指标。(网页
链接:http://www1.ccb.com/chn/home/investor/news/jgzb/index.shtml)。下表列示本集团
表 16 (GSIB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 2025 年
序号 指标类别 指标 指标值1
全球活跃程度指标
管并表下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证券余额。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的定义请参阅《商业银行流动
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集团按照监管要求披露2024年末评估指标,列示如下。
表 17 (DSIB1):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24年
指标类别 指标 1 指标值
规模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2,755,544
金融机构间资产 3,387,332
关联度 金融机构间负债 4,753,649
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2,823,319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765,475,035
托管资产 24,162,163
代理代销业务 5,375,619
可替代性
对公客户数量(万户) 1,168
个人客户数量(万户) 77,142
境内营业机构数量(个) 14,166
衍生产品 6,876,15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证券 1,002,779
非银行附属机构资产 787,708
复杂性
理财业务 42,288
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余额 1,598,725
境外债权债务 2,587,723
异。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杠杆率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杠杆率为7.62%,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杠杆率计量使用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差
异。
表 18 (LR1):杠杆率监管项目与相关会计项目的差异
a
(人民币百万元)
余额可临时豁免计入表内资产的部分。
下表列示本集团杠杆率计量项目构成以及实际杠杆率、杠杆率要求等相关信息。
表 19 (LR2):杠杆率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表内资产余额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工具和证券融
资交易除外)
衍生工具资产余额
各类衍生工具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
金,考虑双边净额结算协议的影响)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
交易形成的衍生工具资产余额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
余额
表外项目余额
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杠杆率
各类平均值的披露
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值计算的杠杆率。
计算的杠杆率。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流动性风险
本行董事会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战略和偏好,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流动性风险策略,组织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资产
负债管理部牵头管理集团流动性风险,与各业务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共同履行流动性
风险管理具体职责。各附属机构承担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本集团坚持审慎、分散、协调、多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管理目标是建立健
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有
效平衡资金收益性和安全性,保障全行业务平稳运行。根据监管要求、外部宏观环境
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确定风险限额管理标准,
实施日常流动性管理,定期进行集团压力测试,重检评估应急计划。
金来源与运用的总量和结构,集团流动性平稳运行。充分发挥流动性储备调节功能,
完善融资策略,实现安全性与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平衡;优化多维度的流动性监测
和预警体系,推动信息系统迭代升级;积极履行大行义务,发挥市场“稳定器”和政
策“传导器”作用。
本集团每季度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以检验在不同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承受能
力。压力测试设定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和事件包括: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大幅
下降、批发和零售存款大量流失、批发和零售融资的可获得性下降、市场流动性状况
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为合格优
质流动性资产除以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本集团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
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存放央行超额准备金、以及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中一级和二级资产定义的债券。2025年第四季度,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为
质流动性资产增加所致。
下表列示本集团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构成以及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情况。
表 20 (LIQ1):流动性覆盖率
a b
序号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现金流出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序号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数值
其中:与衍生工具及其他抵(质)押品要求
相关的现金流出
其中:与抵(质)押债务工具融资流失相关
的现金流出
现金流入
调整后数值
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
·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净稳定资金比例为可用的稳定资金除以所需的稳定资金。该指标用以衡量商业银行是否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
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2025年12月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为132.10%,其中可用的稳定资金为305,569.90亿元,所需的稳定
资金为231,319.33亿元,满足监管要求。12月末净稳定资金比例比9月末上升0.54个百分点,主要是可用的稳定资金变多所致。
下表列示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及各明细项的构成信息。
表 21 (LIQ2):净稳定资金比例
a b c d e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2025年第四季度 2025年第三季度
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可用的稳定资金
来自零售和小企业客户的
存款
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
产品负债
以上未包括的所有其
它负债和权益
·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c d e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2025年第四季度 2025年第三季度
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所需的稳定资金
净稳定资金比例合格优质
流动性资产
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业务关
系存款
由一级资产担保的向
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
由非一级资产担保或
发放的贷款
向零售和小企业客
户、非金融机构、主
部门实体等发放的贷
款
其中:风险权
重不高于 35%
其中:风险权
重不高于 35%
不符合合格优质流动
性资产标准的非违约
证券,包括交易所交
易的权益类证券
·
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a b c d e a b c d e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 2025年第四季度 2025年第三季度
外)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折算前数值 折算后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无期限 <6个月 6-12个月 ≥1年 数值
实物交易的大宗商品
(包括黄金)
提供的衍生产品初始
交易对手的违约基金
净稳定资金比例衍生
产品资产
以上未包括的所有其
它资产
计。
·
报表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