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 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2: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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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监管要求,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应对所控股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通过查阅《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材料,本公司对中国能建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批准成立,2020 年注册地由湖北省武汉市迁至北京市,持有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中国
能建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陈立新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5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2968
  注册资本:45 亿元人民币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单位        出资份额(万元) 百分比(%)
                                  — 1 —
              合计           450000    100
   公司金融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
— 2 —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设立了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
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通过
各自的议事规则明确主体职责边界并有效履职。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其决定
并报告工作;制订战略和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包括决定内部管理、人
员聘任、制度制定,建立内控体系,决定专业委员会组成等,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研究和制
                        — 3 —
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其资格并提出
任免建议;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政策与薪酬兑现方
案、超额奖励或专项奖励方案、履职情况绩效考评结果、负责
对薪酬体系制定和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
基本制度;审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审议公司信用及合规
等专项风险管理报告;审议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与风险管理有
关的重大异常情况处理方案;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及其职责方案;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审计稽核委员会履行下述义务和职责:依据董事会授权监
督经营管理层;监督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检查
风险与合规状况;审核财务报告及程序,审查会计政策等并判
断报告质量后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审
计沟通;提议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考核审计部和审计稽
核人员;监督董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事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对其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并向股
东会报告;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督促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纠正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
提出提案;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履行内部控制职
— 4 —
责,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
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经营管理,实
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
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除应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制定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
和流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签署除应由董事长签署之
外的重要文件;在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
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本部设置职能部门 8 个,分别为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审计
部)、计划财会部、金融部、信贷部、营业部(资金监控中心)、
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各部门权责明晰。
  设有武汉分公司,职能部门 5 个,分别为综合部、信贷部、
营业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综上,中国能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分工明
确、运作规范,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了组织基础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
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已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并已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
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审计部),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管控、
监督和稽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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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制度,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工作机制,以便业务及经营面临
的主要风险得到及时识别、审慎评估和有效监控。各业务部门
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
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
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
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
制度均已规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
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能够控制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为规范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
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支付结
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结
算业务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等
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
   (2)存款管理。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为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公司存款业务,
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
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对存
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
凭证,防止诈骗活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
— 6 —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
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
业务操作细则》《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电子商业汇
票业务管理办法》《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
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涵盖了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自
营贷款、票据、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建立了涵盖
信贷业务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并严
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核心业
务系统权限管理操作细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
一系列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行了规范。主要业务系
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二代征信等。各
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各软、硬件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审计部)是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审计
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
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党
群工作部(纪检部、审计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
                          — 7 —
各项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
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要求;业
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经营及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能建财务公司资产合计
年,公司营业收入 138,150.71 万元,利润总额 43,879.22 万元,
净利润 33,809.87 万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能建
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
求,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实际值
   (二)管理情况。
   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
— 8 —
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中国能建财
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公司资金、信贷、信息
系统、审计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本公司对在中国能建财务公司的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能建财务公
司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6,781,995.03 万元,贷款余额为
人民币 3,790,670.06 万元,中间业务支出人民币 362.28 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中国能建财
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
在风险问题。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并经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相关审
核意见后,本公司总体认为,中国能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
的经营资质,依法合规经营,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管理办法的要
求规定,风险管理未发现重大缺陷,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未发现
风险问题。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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