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均平女士、赵旭光先生及非
执行董事满会勇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陈均平女士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下议案: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预审阶段工作情况;
(2)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预审阶段工作情况。
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控股附属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H 股业绩公告;
(2)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关于公司 H 股需披露的《企业管治报告》(草案),并
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社会、环境及管治报告》(草案),
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后续审核修改 2024 年《社会、环境及管治
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9)关于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14)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
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
(20)关于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满
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
(2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重点研发计划;
(25)关于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
在不超过已发行 H 股股本总面值的 20%发行 H 股新股的议案;
(26)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建设银行天
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下半年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检查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H 股业绩公
告的议案;
(2)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
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抵
押担保方式向浦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5)关于《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检查报告》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并
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方案;
(2)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方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聘任以来,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工作并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
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外部审计单位。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项目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相符。
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讨论与沟通。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计划,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同时对内
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作
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指导公司持续深化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
事会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平稳有序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能,持续优
化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切实保障公司监督工
作的连续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确保公司合法稳健经营。
北京京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会议出席情况
姓名 职务
席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主任委员 11 11
陈均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员 11 11
赵旭光
非执行董事
委员 11 11
满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