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晓玫、独立董
事李光金、独立董事李树生、董事陈启章、董事陈耀强,主任委员由张晓玫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时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会议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项报告的议案
案
职责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
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
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
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期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审核事项体现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存货管理开展了专项审核,包括存货盘点、
账实核对、仓储流程及减值测试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审计部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管理
层沟通,并提出优化建议。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审核结果进行了审阅,并督促管理层落
实整改措施,以提升存货管理效率及准确性。后续将持续跟踪改进情况,确保内部控
制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授权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查范围覆
盖中自科技及所有下属子公司,审查业务活动涉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
办法》中所有基本授权业务、二次授权业务、特殊授权业务,本次审查结果显示公司
授权管理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关键岗位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重点
审核了其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经济责任及合规管理等内容,对存在的内控问题给予
相应指导并督促完成相应问题整改,确保离任交接规范、责任清晰。后续将持续完善
离任审计机制,强化关键岗位监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对外融资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资金计划、融资计划科学合理,收支审批、融资审批合规,相关资料保管完整,
公司资金运行整体状态良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查,重点
关注投资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投后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流程基本健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规定,投后管理有序推进,风险控制措施基本到位。后续将持续关注对外投资项目
的运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投后跟踪与评估,提升投资回报质量,防范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境内外重点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包括国内
子公司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境外子公司 Sinergy Poland Sp. Z o.o.。检
查内容涵盖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关键领域。审计委员会全程关注检查进
展,对发现的风险点及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子公司落实整改措施。通
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集团整体治理
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重点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流程、项目投入进度及信息披露的合规
性。审核范围涵盖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全部项目,包括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
置换情况以及节余资金的使用安排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情
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
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报
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
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
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
和核心挑战等事项展开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提出审计过程中需确保各项审计程序执
行、结果产出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治理要求,确保审计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具有可操
作性。
四、总体评价
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
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