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林、刘玉龙、李晶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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