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投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经上海银保监局批准开
业,并于同年 12 月 25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取 得 《 金 融 许 可 证 》( 机 构 编 码 :
L0273H231000001)
。城投财务公司采用集团及成员单位参股
模式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2 亿
元,出资比例 20%。城投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股东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目前设置六个部门,分别为资金结算部、公
司金融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综合管
理部。2025 年 11 月 12 日,财务公司监事会撤销的议案经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2 月底,财务公司章程修
改事项取得监管批复,并于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备案,公司
正式取消监事会。
财务公司主要获批可开展业务包括: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目前实际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
放成员单位贷款、存放同业以及结算业务等。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和实际已开展的业务情况,符合 2022
年 10 月 23 日新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管
理要求。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即风险
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层下设
一个委员会,即信贷审查委员会。确立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
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城投财务公司确定了“稳健经营”的风险偏好和“合规
优先”
、“流动性优先”的风险管理策略,按照风控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反馈三层面搭建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组织架
构。董事会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负
责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主体责
任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是风险管理
的第二道防线,具体对第一道防线的监督、检查,发现疏漏
和隐患加以控制;审计稽核部对监管部门要求以及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所关心的风险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并
报告,履行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涵
盖管理和业务的多项制度,建立和优化了业务管理系统和内
部控制流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
易管理的体系和机制。
(二)控制活动
在结算制度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
《人民币结算账户操作规程》
《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
办法》
《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
法》
《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公司系统错账处理管理办
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度明确了结算业
务业务规则及各环节的操作审核要点,为财务公司结算人员
处理业务提供了依据及保障。
根据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城投财务公司的信贷管理包
括:
贷前调查:公司金融部业务人员对成员单位贷款客户的
融资额度、贷款期限、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进
行尽职调查,确保业务真实性,拟定授信方案,并收集基础
资料、撰写授信申报材料。
信用评级: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贷款客户经营管理
水平、股东背景、政府支持力度、客户融资能力等基本面情
况及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发展潜力等财务指标逐项进行打
分评价,最终确定客户信用等级。
信贷准入:贷款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前按照《信贷准入退
出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客户准入的业务程序,对符合信贷
准入标准的客户按照授信审批管理要求报批,不符合标准并
未准入的不予审批。
风险和合规审查: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金融部上报的材
料进行合规和风险评价,提示风险,并分别出具《授信业务
风险评价意见书》和《授信业务合规性审查意见单》。
授信审批:合规审查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根据《综合
授信管理办法》《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法人业务
授权管理办法》,确定审批权限,并进行会议(会签)审批、
总经理一票否决制、终审人审批,最终确定授信额度、期限、
担保方式和授信条件等。
业务审批和法律文件签署:根据成员单位的申请,公司
金融部申报贷款业务,风险管理部根据权限安排业务审批;
审批后公司金融部落实审批要求,并会同法律合规岗赴成员
单位所在地,与成员单位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放款审核:授信审批后根据权限进行业务审批,并根据
各具体业务品种,对落实贷款条件、合同内容、用途和支付
方式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资金结算部放款至指定账
户。
贷后检查:贷后一个月内对客户的资金用途进行检查,
定期对客户经营变化等情况进行贷后常规检查,如发现有影
响信贷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信贷措施,包括制
止客户的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剩余额度、增加担保措施、提
前收回贷款等。
财务公司将风险管控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对信贷业务、
同业业务开展全过程合规和风险审查,定期开展贷后资产清
查,每季度对全部金融资产进行资产五级分类的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针对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内部
审计稽核工作,审计结果表明,财务公司各类管理工作落实
情况基本符合制度规定。同时,内审部门工作严格实行垂直
管理,内审计划和季度内审情况报董事会下设审计专业委员
会及董事会审议,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充分发挥内
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中的作用。
城投财务公司设立了由公司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
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将信息科技
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信息部门为自查责任部
门,按照自查要求对照检查了财务公司现已投产使用的信息
系统。
财务公司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方面,制定了《信
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和
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对网络和信息
安全负总责,个人计算机的信息安全防护由计算机使用人负
责。对关键业务系统完成等保测评工作。
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
部控制的目标。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
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
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
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1.54 亿元
负债总额 159.0 亿元
净资产 12.5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2.69%
营业收入 2.5 亿元
净利润 0.72 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城投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城投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
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
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城投财务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均符合监
管要求。具体如下:
财务公司对应指标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7.52% ≥10.5%
流动性比例 67.47% ≥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24.94% ≤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0% ≤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0% ≤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0% ≤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0% ≤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0% ≤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0% ≤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0.08% ≤7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
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6.22 亿元,日均存款余额为 9.14 亿元,
贷款余额为零。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
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每半年通过查验城投财
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城投财
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其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城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
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
风险。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
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城投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
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城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
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整体风险可控。
财务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接到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裁决在 2024 年三季度对财务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
现因其 2022 年期间向集团内一成员单位发放的流动资金贷
款的用途经穿透后存在合规性问题,给予罚款 30 万元,并
责令整改。上述处罚书中对应的贷款业务已于 2022 年当年
内全数收回,未有任何贷款资金的损失。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