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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6]2501351005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专字[2026]25013510056 号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出 具 了 华 兴 审 字
[2026]25013510016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纬达光
电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相关规定,
纬达光电编制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纬达光电
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