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就峰岹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 2022 年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8.7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72,846.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
验字[2022]00019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4 月 15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89,344.9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2,846.18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 117,302.18 万元
累计投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入进度
状态时间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4.38 2026 年 12 月
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最近 12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202.02 42,2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3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82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366.77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9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2,2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7,800.00
注 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 2: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
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
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
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
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殷凯奇 严 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