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兴
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仍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尾款、
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
述款项的支付。
同时,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和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为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为4,090.34万元。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合计 40,526.67 40,526.67
(四)投资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
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
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
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1)。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741.65 4,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2,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98%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29.00%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3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6,000.00
注1:最近12个月是指2025年3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及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
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
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公司内控人员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及独立董事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
分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审
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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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楼 瑜 郑琪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