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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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金李,男,汉族,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讲席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员,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
副教授,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
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商
学院代理院长,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SH)独立董
事等职务。本人是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
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
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姓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金李     11   2    9      -      -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
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续发展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
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增选独立董事、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关注重点
等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公司运营管理;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
事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本人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了
公司的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
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
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
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
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
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续聘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纪美女士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
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
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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