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贤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
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吴贤静,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武汉大学讲师、深圳大学博士后。现任广东外语外
贸大学教授,永兴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2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回避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
立性、专业性原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审计委员会 2 2 2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进行现场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
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下属子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当面、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本人沟通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
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
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
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全面地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等,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
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本次续聘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张雪球先生、祝晓峰女士、吴宁先生、
谈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谢军先生、马晓茜先生、吴贤
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自此开始担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雪球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谈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伟荣先生、石峰先生、李
三军先生、温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伟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李三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议上述议案,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
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
责,有效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了解公司经营运作与创新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
过程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科学决
策,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展现独立性和专业性,保持并加强与公司管
理层沟通,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