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 恒源煤电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晓慧)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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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蔡晓慧)
  本人蔡晓慧,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
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5 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晓慧,女,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
执业律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大成(合肥)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北京市炜衡(合肥)律
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负责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讯方式参与表决 4 次;出席 2 次股东大会;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持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主持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
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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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发放情况外,还实地走访
调研了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结合调研单位实际,对公司合规运
营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除实地调研外,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5 年,我参加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四)与年报审计会计师沟通情况
  除利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聘任年报审计会计师相关议
案外,还面对面与年报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2025 年 1 月 15 日,
与年报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度审计事项
进行了沟通,2025 年 12 月 15 日,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进行了审计前的沟通。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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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和预计情况以及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
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并发表了同意的专业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关注到公司仅有一项担保事项,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金额 12 亿元,该项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截至 2025 年底,公
司对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14712.5 万元。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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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通过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聘任。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选聘议案进行审议,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我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
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
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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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给公司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
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董事,我将继续运用专业优势,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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