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在江西
省南昌市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董 3 人,实到独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
见如下:
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更新审计基准日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
告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
行了修改和更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该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我们
认可并批准上述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是否发生不利变化,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证评估”)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重组标
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加期评估结果仅为
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
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
案。上述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估,并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金证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杨翼飞 胡大立 谢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