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履职报告
廖中新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廖中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
学历。1986 年至今,在西南财大长期从事经济分析、经济管理类论文编审工作并担
任编辑部主任职务。1990 年任四川省税务学会会员。2004 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
员会,任民革西南财大副主委。2004 年—2008 年担任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委员。2022
年起任四川省学术期刊学会副会长。现任红旗连锁、中建西部建设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1 月 6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届满卸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亲属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
位,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
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领域的
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业
委员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会会议次数 数 数 未参加会议
廖中新 0 0 0 0 否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廖中新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 酬 与 考核 战 略 委 员 独立董事委
姓名 委员会 会 员会
应 出 实 际 应 出 实际出 应 出 实 际 出 应 出 实 际 应 出 实际出
席 次 出 席 席 次 席次数 席次 席次数 席次 出 席 席次 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数
廖中新 0 0 0 0 0 0 0 0 0 0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
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风控合规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情况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
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本
人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
努力。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好的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管理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认真的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阅有关资料的同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
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认
为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要求,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薪酬等经有关委员会的审议同意,推荐董事候选
人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
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
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
充分、恰当,并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查,未发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