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1:26: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920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4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要求,现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麻振兴、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项目质量复
核人张玮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
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技术标准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技术标准部负
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
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
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
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大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信所
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
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具体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大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
业务等。
  大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
各项工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所
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
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大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航富士达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八、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报告客观、及时。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