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达: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8 0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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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920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7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西安富士达线缆有限公司、
西安泰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分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
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
埠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股
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营运资金管理、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
业务外包、筹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并购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税务管理、合同管理、持有型物业管理、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全面风险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营运资金管理、
存货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
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缺陷                 定量标准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
        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重大缺陷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2)重要缺陷,是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
公司管理层关注。
  缺陷                 定量标准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
        产总额的2%≤错报<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400万元。
 重要缺陷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的3%≤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2%≤错报<5%,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3%
        错报<资产总额的2%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
过程中,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
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制度或系统体系失效;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
很难、甚至无法恢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2)重要缺陷: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
现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
较大损失;公司主要业务控制制度和系统体系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
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重要缺陷: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在100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含100
万元和1000万元)。
  (3)一般缺陷: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公司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制度或系统体系失效;导致公司
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2)重要缺陷: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
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主要业务控制制度和系统体系存在缺陷;
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
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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